云南保山市直事業單位2012年招聘129名人員
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大中專畢業生;
2、保山市戶口和生源、父母在保人員;
3、碩士、博士研究生和特殊緊缺崗位放寬到市外生源。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技能和工作能力;
5、身體健康,符合應聘崗位的具體要求;
6、報考人員的年齡為18周歲及以上(1994年7月1日以前出生),35周歲及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計算到月;
7、具備應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各崗位具體條件詳見《保山市2012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設置情況表
(三)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形: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受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其他按法律法規不符合應聘條件的人員;
2、2008年以來被取消錄用資格的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被認定在各級機關公務員、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報名時填報虛假信息的人員;
3、在機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而自行離職的公務員、在職在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12年7月1日以后辦理辭職手續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
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保山市2012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2年7月26-27日。
2、報名地點:保山人才市場(保山市隆陽區人民路44號)。
3、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
4、報名材料:報名時考生需攜帶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普通高等院校大中專畢業生就業登記證及所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其它證件原件,近期彩色免冠同版大一寸照片2張,填寫好的《保山市2012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5、資格審查:報名時須經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初審,人社部門復審后,符合條件者方可報名,每名考生只可報考一個崗位。
6、報考比例:計劃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考試人數原則上不低于1:3方可開考。特殊崗位和緊缺專業人員未達到1:3比例要求的,由招聘單位提出申請,主管部門同意,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可按實際報名人數開考。
7、考試收費:根據云南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核定事業單位應聘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相關證明材料減免考試費用。證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原件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減免考試費用人員材料須于現場報名時提交驗審。
8、領取準考證:考生于8月23日至24日到保山人才市場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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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試
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法進行。筆試和面試均按百分制計分,并按筆試成績(含加分)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加權計算為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為100分。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含加分)×50%+面試成績×50%。
1、筆試
(1)筆試方式:筆試采取閉卷考試形式,筆試由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
(2)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
(3)筆試時間:2012年8月25日上午9:00-11:00,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4)筆試加分:按照《革命烈士褒揚條例
(5)筆試成績發布:筆試成績(含加分)于考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保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bshrss.gov.cn)http://www.sdsgwy.com/上發布。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訓機構進行考前培訓。
2、面試
(1)確定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和面試人員
筆試結束后,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筆試成績(含加分)確定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確定后,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每個崗位報考者的筆試成績(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招考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每個崗位參加面試的人員,進入面試比例人數不足1:2的,可按實際人數進行面試。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崗位成績排名和進入面試人員情況于考試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在保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bshrss.gov.cn)上發布。
(2)學歷要求為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崗位的免考筆試,并按實際報名人數進入面試。
(3)確定面試最低控制分數線
面試滿分為100分,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最低控制分數線統一劃定為60分(等額面試的70分)。若報考者的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等額面試的達不到70分),則無論筆試成績的高低,均視為該報考者在該崗位的綜合成績不合格,不得參加該崗位后續的考核和體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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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面試方法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和實際操作兩種方式進行。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適應崗位要求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
(5)面試資格復核
面試時,考生必須出具身份證原件接受證件復核,凡不能出示身份證原件或復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
咨詢電話:0875-2162447。
保山市直事業單位2012年招聘人員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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