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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臨滄市2013年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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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臨滄市2013年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

          云南臨滄市2013年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

          一、招聘對象、人數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市級事業單位招聘大專及以上具有臨滄市一年以上戶籍的未就業畢業生;縣(自治縣、區)、鄉(鎮)事業單位招聘中專及以上具有臨滄市一年以上戶籍的未就業畢業生(各縣、自治縣、區及市級事業單位不得再作出相應的戶籍或生源地限制);不具有臨滄市一年以上戶籍的市外報考者必須為全日制國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學位的未就業畢業生。

          為拓寬畢業生就業渠道,充分體現機會公平、過程公平、結果公平,對部分崗位專業要求不作特別限制的可不限制專業。

          為加強軍政軍民關系,支持國防和部隊建設,根據2013年2月22日市委議軍會議精神,我市事業單位可以安排出一定招聘計劃數定向招聘駐臨部隊未就業隨軍家屬。

          根據《中共臨滄市委臨滄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教育綜合改革的意見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新進工作人員對自治縣的自治民族或非自治縣從事少數民族事務工作的事業單位招聘,可安排出一定招聘計劃數定向招聘少數民族人員。

          (二)招聘人數:

          全市共招聘695人。

          市級事業單位71人,其中,教育20人、農業5人、水利6人、衛生3人、新聞11人、其他行業26人。

          臨翔區94人,其中,教育51人、衛生7人、鄉鎮事業單位29人、其他行業7人。

          鳳慶縣149人,其中,教育50人、衛生30人、鄉鎮事業單位54人、其他行業15人。

          云縣57人,其中,教育21人、衛生31人、鄉鎮事業單位5人。

          永德縣62人,其中,教育39人、衛生7人、鄉鎮事業單位8人、其他行業8人。

          鎮康縣100人,其中,教育63人、衛生14人、鄉鎮事業單位23人。

          雙江縣49人,其中,教育17人、衛生15人、鄉鎮事業單位12人、其他行業5人。

          滄源縣56人,其中,教育7人、衛生17人、鄉鎮事業單位27人、其他行業5人。

          耿馬縣57人,其中,教育20人、衛生12人、鄉鎮事業單位12人、其他行業13人。

          (三)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愛崗敬業精神;

          3、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符合國家對執業資格的要求;

          4、身體健康,年齡在35周歲以下,要求為1978年6月10日及以后出生(團級以上未就業隨軍家屬及代課教師放寬到45周歲以下,要求為1968年6月10日及以后出生);

          5、報考人員所需具備的學歷條件詳見“附件2”中的“學歷”“學位”欄;

          6、符合報考崗位職責要求的其他條件。

          (四)有下列條件之一者,不得報考:

          1、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3、有其它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的;

          4、其他不宜報考情形的。

          二、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

          全市統一在2013年6月27日至28日進行。

          (二)報名地點:

          報考臨翔區及市級事業單位的集中在臨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業服務中心(原臨滄市人事局人才市場一樓大廳www.sdsgwy.com)進行,報考縣(自治縣、區)、鄉(鎮)事業單位的由各縣(自治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自行確定。

          (三)報名費用:

          根據云價收費〔2011〕15號文件規定,公共科目筆試分為《基礎知識

          (四)報名方式: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在報名時須提供《畢業證書

          由于特殊原因暫不能提供《畢業證書

          報名時先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按《招聘簡章

          三、考試安排

          (一)考試內容: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考試分為公共科目筆試、專業技能考試。公共科目筆試全市統一組織進行,公共科目筆試分為《基礎知識

          專業技能考試,報考市級事業單位的由各主管部門負責牽頭組織進行,考試內容由主管部門確定;報考縣(自治縣、區)、鄉(鎮)事業單位的由各縣(自治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牽頭組織進行,考試內容由各縣(自治縣、區)自行確定,專業技能考試分值100分。

          (二)考試方式:

          公共科目采取閉卷筆試。專業技能考試采取筆試、面試、技能測試、實際操作等至少一種以上考試方式形式進行。報考市級事業單位的由主管部門確定;報考縣(自治縣、區)鄉(鎮)事業單位的由各縣(自治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確定。

          (三)考試時間:

          公共科目考試于2013年7月28日上午8:30至11:30進行。專業技能考試時間在2013年8月30日前完成,具體時間由市級各主管部門、各縣(自治縣、區)確定。

          (四)考試地點:

          公共科目考試地點以準考證上的地址為準,準考證的領取時間為2013年7月22日至7月26日,報考市級事業單位的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領取,報考縣(自治縣、區)、鄉(鎮)事業單位的到各縣(自治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領取。專業技能考試地點,由各縣(自治縣、區)各部門確定。

          四、準考證的制作

          報考市級事業單位的準考證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制作,報考縣(自治縣、區)、鄉(鎮)事業單位的由各縣(自治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制作。準考證制作統一使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開發的軟件。縣(自治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制作準考證結束后要于7月21日前以Excel形式將報考人員情況上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五、考務要求

          各縣(自治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須于7月25日到市考試中心指定的地點召開考務會,7月26日領取試卷,各縣(自治縣、區)要嚴格按考試有關規定做好試卷清點、交接、運送、保管、保密與啟用等有關工作。考試結束后,公共科目的試卷必須按準考證號順序進行裝訂,各縣(自治縣、區)必須于7月29日前派專車專人將試卷押運到市考試中心。7月30日由市考試中心負責專車專人將試卷押運到指定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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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閱卷、公布成績及查分安排

          公共科目考試后的閱卷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考試成績將于8月9日公布,考生分數查詢可登錄臨滄市政府公眾信息網(http://www.lincang.gov.cn/),8月12日—8月15日查分,報考縣(自治縣、區)事業單位需查分的考生,向縣(自治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查分申請,縣(自治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將查分人員花名冊傳真上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報考市級事業單位需查分的考生,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申請查分。個人查分截止時間2013年8月12日18時,縣(自治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查分人員花名冊傳真上報時間必須在2013年8月13日12時前,超過時間一律不予查分。

          七、專業技能考試及有關要求

          公共科目筆試后統一劃定合格分數線,在合格分數線內按每個崗位報考者的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和招考計劃數2倍的比例確定每個崗位參加的專業技能考試人員名單。對進入專業技能考試人數與招考計劃數比例為1:1時,各主管部門、各縣(自治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制定的專業技能考試具體實施辦法必須事先確定合格分數線為60分(專業技能考試滿分100分),專業技能考試人員在合格分數線以上方能聘用,8月18日前劃定合格分數線,8月30日前完成專業技能考試。

          市級各事業單位負責對報考本單位進入專業技能考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各縣(自治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對報考各縣(自治縣、區)所屬事業單位進入專業技能考試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內容為進入專業技能考試人員是否符合招聘對象的范圍,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招聘條件,進入專業技能考試的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崗位招聘條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證書(證件)的原件到市級各事業單位及各縣(自治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人員取消應聘資格,按該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遞補。

          各縣(自治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級各主管部門要牽頭負責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專業技能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研究制定專業技能考試的具體實施辦法,規范專業技能考試。市級各主管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專業技能考試的具體實施辦法,需于7月25日前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審核。各縣(自治縣、區)事業單位專業技能考試的總體實施辦法需在8月5日前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備案。

          八、體檢和考核

          專業技能考試結束后,按照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由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技能考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加權合成。具體折算方式為:綜合成績=公共科目筆試(200分)÷2×50%+專業技能考試(100分)×50%)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的人選。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考核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對被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和工作表現等情況進行考核,并核實考核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若出現考核不合格的,根據報考人員崗位綜合成績的排名順延一次進行考核。 9月5日前完成體檢、考核工作。

          九、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將按照管理權限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9月15日以前辦理完成審批聘用有關手續。聘用工作結束后,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持相關證明材料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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