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雙流縣2012年招聘教師
招聘方式、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方式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1、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崗位所需專業知識或技能。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體檢符合相關要求。
(3)在編在職人員應聘,須征得所在單位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2、具體崗位招聘條件詳見附件《2012年雙流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
3、符合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2012年7月31日前畢業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必須在201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資格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6)截止2012年7月31日后仍然在讀的全日制學生。
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方式:通過雙流縣教育信息網、雙流教育人才網進行網上報名(http://www.cdsledu.net、http://sljyrc.cdsledu.net)。不設現場報名。
(二)時間:2012年2月19日9:00時至3月9日17:00時。
(三)程序:應聘人員登陸雙流教育人才網注冊,注冊成功后可登錄報名,按要求規范準確提交真實可靠的個人信息、上傳照片(照片為應聘人員本人近期的免冠證件照片,照片的高寬比為1.3:1,文件格式為JPG并大于3K小于160K),不按規定上傳照片者,將無法通過資格初審。應聘人員在網上報名1-2個工作日后,登陸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經資格初審合格的應聘人員,須及時按網絡提示繳納筆試考務費(根據四川省物價局、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費50元/科,2科共繳費100元),繳費截止時間:2012年3月10日17:00時。
(四)報名要求:⑴應聘人員按照公招的崗位及要求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⑵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如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⑶應聘者網上報名時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雙流縣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分中心。若因本人填報電話有誤或其他原因而無法聯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自負。
(五)打印筆試準考證:應聘者繳費成功后,于2012年3月14日至16日登陸雙流教育人才網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逾期未打印者,視為自動放棄。
開考比例
招聘崗位人數與報名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1:3方可開考。達不到比例的個別崗位,經雙流縣教師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可放寬至1:2,仍然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調減或取消招聘崗位。調整后仍達不到比例的,將相應調減或取消招聘崗位。調整或取消招聘崗位情況將于在雙流教育信息網和雙流教育人才網上及時公告。
已繳費但招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人員,雙流縣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分中心將于2012年3月17日前從網上退還本人筆試考務費。
考試時間、地點及成績公布
考試分為筆試和教育教學能力綜合測試。應聘人員考試成績按照筆試成績(含加分)占50%,教育教學能力綜合測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入總成績。
(一)筆試
1、時間:2012年3月17日(具體時間、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2、科目:《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3、筆試成績計算:《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4、筆試時須攜帶本人《準考證
5、政策加分
(1)加分條件
經組織選派的大學生志愿者,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服務期限認定截止時間為2012年3月17日)且未被機關事業單位正式錄(聘)用,按照有關文件規定享受筆試成績(兩科筆試成績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
(2)申報方式
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者,提供服務地縣級以上項目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內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證號、是否為大學生志愿者、所屬項目計劃、服務單位、協議服務期起止期限、服務期是否已滿及考核結果、是否被機關事業單位正式錄(聘)用。特別提示:證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證號必須與報考者報名時使用的姓名、身份證號完全一致,否則不予辦理加分手續)及志愿者計劃協議書復印件(須加蓋服務地縣級以上項目主管部門鮮章),協議書中明確的服務起止期限,與服務地縣級以上項目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時間不一致的,均以協議書中明確的服務起止日期為準。協議中未明確起始時間的,以協議簽訂落款時間為準。待報名成功并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于2012年3月8日9:00時至3月9日17:00時將有效證明材料交到雙流縣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分中心(雙流縣東升街道棠湖北路一段84號)備案辦理加分手續。不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證明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加分申請。
6、公布筆試成績:于2012年3月26日前在雙流縣教育信息網和雙流教育人才網上同時公布。
7、查分申請:對筆試成績有疑問的報考者,可在2012年3月27日持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到雙流縣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分中心提出查分申請。
(二)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名單: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將根據筆試成績按報考崗位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確定,與筆試成績一起公布。
2、資格復審時間:2012年3月28日—4月1日。
3、資格復審須提供應聘者本人《筆試準考證
4、資格復審合格者于2012年4月11日—12日登陸雙流教育人才網打印《教育教學能力綜合測試準考證
教育教學能力綜合測試
(一)時間:2012年4月14-15日。
(二)比例:同一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與教育教學能力綜合測試考生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1∶3,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招聘人數。
(三)方式:講課和答辯。
(四)內容: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在教師素質、專業功底、師德師風、教育理念、教學技能等方面的綜合情況。
(五)成績:滿分為100分。
具體時間、地點及方式見《教育教學能力綜合測試準考證
咨詢電話:雙流縣人才交流中心(028-85811132)
雙流縣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分中心(028-8583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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