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區2013年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
一、招聘對象、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的對象和范圍
面向社會招聘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的大中專畢業生,并完全符合《南充市嘉陵區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委培、定向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4)未在行政、事業單位正式就業。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3、有工作年限要求的,一律按實年(即滿周年)計算,其工作年限認定截止時間為2012年12月31日。(三)其他條件:符合本公告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及資格要求(詳見《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二、公開招聘單位和名額
詳見《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三、報名及繳費
本次公開招聘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13年3月5日至3月11日18∶00(含星期六、星期天)。
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報名
在嘉陵區人力資源市場報名(嘉陵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樓一樓),符合報考條件人員須帶本人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執業資格證(限有執業資格要求的崗位)、相關證明等有效證件資料原件、復印件,3張近期1寸免冠照片到報名現場報名;所有考生限報一個崗位,必須在報名處留存有效聯系方式(留有座機號碼的要注明區號,留存手機號碼時要注明本地手機或外地手機);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區衛生局共同進行資格審查,區紀檢監察部門進行監督,資格初審合格的考生才能報名。
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或同時參加了同批次事業單位兩處及以上考試以及多崗位報考的,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且責任自負。
(二)繳費
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繳費50元。
(三)崗位調整
1、開考比例:按照《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
2、崗位調整:招聘崗位的報考人數與招聘名額之比未達到本公告規定的筆試開考比例的,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其主管理部門調減該崗位招聘名額或取消該招聘崗位。
(四)領取準考證
考生于3月23日在報名處領取準考證,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四、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綜合淘汰的考試方式進行。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考試成績計算辦法:
筆試總成績=《綜合知識
考試總成績 =筆試總成績×70%+面試成績×30%
所有成績計算均按四舍五入的原則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一)筆試
1、筆試科目:《綜合知識
2、筆試范圍。筆試的考試范圍及參考資料詳見《南充市嘉陵區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筆試范圍及參考資料一覽表
3、筆試時間。筆試定于2013年3月24日舉行(具體時間和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
4、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由南充市嘉陵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南充人事考試網公布www.sdsgwy.com,報考者請自行登陸南充人事考試網查詢。
5、政策性加分。按照《關于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有關政策的通知
申請加分的報考者,務于2013年3月11日前在工作時間將服務所在地縣以上相關部門出具(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由縣<市、區>團委出具,“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由縣<市、區>人社局出具,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由縣<市、區>教育局出具,大學生村<社區>干部由縣<市、區>委組織部出具)的證明、考核材料、服務合同或協議(申請加分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現役證
(二)面試
1、面試方式及主要范圍。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方式及主要范圍詳見附件3:《南充市嘉陵區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面試方式及主要范圍一覽表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愈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檢結果為準。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某崗位因體檢人員自動棄權或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的空額,按照參加最后一科考試報考者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
六、考核
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對取消報考資格以及通過考核后報考者自動放棄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七、公示
考試、體檢、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
公示內容包括人員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招聘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關基本情況、考試總成績、排名等,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人員資格,不再予以審核確認;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可先進行審核確認,但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或聘用人員資格。被公示人因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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