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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巴中市2013年上半年考試錄用263名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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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巴中市2013年上半年考試錄用263名公務員

          四川巴中市2013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263名公務員

          一、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

          2013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和符合職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3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職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錄用手續;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職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錄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節,責任由本人自負。

          招考對象中“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是指截至2013年3月14日,報考人員累計在基層工作的時間已滿兩周年。基層工作經歷指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即具有在縣(市、區)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的經歷,以及在各級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級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在18-35周歲(1977年3月14日至1995年3月14日期間出生),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即1972年3月14日及以后出生)。

          其中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特警職位的年齡在18-25周歲(1987年3月14日至1995年3月14日期間出生);公安機關其他人民警察職位的年齡在18-30周歲(1982年3月14日至1995年3月14日期間出生),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和報考法醫職位的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以下(即1977年3月14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其中人民警察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8.符合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

          5.現役軍人。

          6.在讀的非2013年應屆畢業生。

          7.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人民警察:

          1.受過治安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4.配偶、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二、招錄單位及名額

          本次招錄共77個單位、135個職位、263個考錄名額,分布于市、縣、鄉鎮三級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

          招考職位要求的具體對象、范圍、條件見《巴中市2013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職位表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網絡報名時間為2013年3月14日至18日,報名網站為四川人事考試網。資格審查工作由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

          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絡報名

          1.選擇職位。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網站www.sdsgwy.com,認真閱讀本公告、“公招職位表”以及相關提示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以及招考職位所規定的范圍、對象、條件、有關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特別是報考條件,選擇與自己條件完全相符的招錄職位進行報名。報考人員應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號進行報名,并且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填寫《2013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于2013年3月14日至19日期間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因時間緊迫,本次招考網上初審只進行照片質量檢查,不對報考者報考信息及資格條件等進行審查。對報考者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待面試前的資格復審時進行現場審查。考生應根據自身的實際,對照公告和所報考職位的具體要求,選擇自己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職位審慎、酌情填報。否則,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并按網絡提示打印《2013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

          經資格初審合格且照片質量合格的考生,須于2013年3月20日24:00前登錄到報名網站進行確認繳費(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心理素質測試費8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在資格初審通過后于2013年3月21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到巴中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巴中市巴州區濱河北路中段87號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辦公樓后院三樓)遞交減免申請材料,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

          (三)職位調整

          筆試報名人數與職位錄用名額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統一安排,相應縮減或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因報名人數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職位,由四川人事考試網向該職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費或征得考生同意后將其調整到本市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職位。有關情況將及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予以公告。

          (四)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請務于2013年4月8日至4月13日14:30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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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考試及資格復審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考試分為筆試、心理素質測試、專業測試(僅限特警職位)、面試和體能測評。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和專業測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心理素質測試和體能測評不計算分值,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

          (一)筆試

          1.筆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除特警職位外,其余報考對象的《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所有考生均須接受心理素質測試。心理素質測試采取筆試方式進行,測試結果與筆試成績同步公布。心理素質測試結果為合格者,方可進入下一考錄環節。

          報考公安機關特警職位的報考對象需加試專業測試(專業測試項目及標準見附件)。專業測試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另行公布。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3年4月13日(星期六),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加分:

          在“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突出的人員,在報考南江縣所設職位時,受到縣(市、區)、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報考本市其他地區所設職位時,受到縣(市、區)、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規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于2013年4月15日前將準考證復印件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立功受獎證書、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聯系電話送交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辦公室公務員管理二科,地址:巴中市巴州區濱河北路中段87號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辦公樓509室)。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予補辦加分。

          在本次報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顧錄用為公務員(包括參照管理人員)的考生,參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項目的加分。

          4.成績查詢:

          筆試各科成績于2013年5月17日在四川人事考試網上公布。由于閱卷工作采用了分數處理自動化系統,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原則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請。因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應于2013年5月17日至19日登陸四川人事考試網提交申請,查分結果于2013年5月23日在該網站公布。筆試折合總成績和職位排名于2013年6月4日前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考生也可通過四川人事考試網進行查詢。

          筆試折合總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折合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公安機關特警面試前折合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資格復審工作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統籌安排。報考市級機關(單位)職位的,由職位所在各用人單位具體負責;報考縣和鄉鎮機關(單位)職位的,由相應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具體負責;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由市公安局具體負責;報考司法助理員職位的,由市司法局具體負責。2013年6月7日前,根據考生的筆試折合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報考公安機關特警職位專業測試缺考或專業測試成績未達到60分(折合成績24分)及以上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可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進入面試前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將通過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站予以公布。

          列入面試前資格復審的對象,應準時按公告要求攜帶《2013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

          1.2013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

          2.新就業的企事業單位的高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

          3.公安機關、監獄勞教系統、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

          4.未滿5年最低服務年限的在職公務員,須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

          5.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要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遞交材料地點:成都市草市街2號5樓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窗口,咨詢電話:028-86920616)。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www.sdsgwy.com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6.國家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從其特殊規定。

          (三)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可在報考同一職位符合資格復審條件的人選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遞補人員進入面試前需進行資格復審。

          面試時間暫定為2013年6月14日至16日。經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由資格復審單位發給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統一制式、資格復審單位簽章、承辦人簽字的面試通知書,同時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報考者憑面試通知書原件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參加面試。面試具體事項將通過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站予以公告。

          (四)體能測評

          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所有面試人員均須接受體能測評,體能測評不計算分值,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體能測評標準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

          體能測評應在具備條件的學校等地點全封閉進行。具體事宜,將由本公告發布機關另行通知。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分組及年齡按本人體能測評的當日日期計算。體能測評缺測或測評不合格者,不能進入下一步考錄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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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體檢及考察

          (一)體檢

          面試和體能測評后(人民警察職位須在體能測評合格的人員中),根據招錄職位及名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折合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折合總成績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體檢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在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

          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

          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

          體檢結果及相關事項將通過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站予以公告。

          (二)考察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統籌安排,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按照《巴中市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考察試行辦法

          網絡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8-86740101、86740202、86740303,0827-5261628

          四川巴中市2013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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