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3年上半年省直機關和垂管系統考試錄用公務員
一、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一)招考對象:2013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和符合職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3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職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錄用手續;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職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錄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節,責任由本人自負。招考對象中“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是指截至2013年3月14日,報考人員累計在基層工作的時間已滿兩周年。基層工作經歷指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即具有在縣(市、區)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的經歷,以及在各級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高校畢業生在校讀書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二)報考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3.年齡在18—35周歲(1977年3月14日至1995年3月14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即1972年3月14日以后出生);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7.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二)確認繳費經初審合格且照片質量合格的考生,須于2013年3月20日24:00前登錄到報名網站進行確認繳費(按照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考務費每人每科5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在資格初審通過后于3月21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人事考試機構(報考質監系統市州職位的考生到報考職位所在市州人事考試機構,報考其他職位的考生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試測評基地<成都市三槐樹路2號>)遞交減免申請材料,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三)職位調整筆試報名人數與職位錄用名額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質監系統三州的職位可放寬到3: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安排,相應縮減或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并公告。因報名人數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而被取消錄用計劃的職位,由四川人事考試網向該職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費或由招錄單位征得考生同意后將其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省直機關(垂管為本系統)的其他職位。職位調整的有關情況將及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上公告。(四)打印準考證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請于2013年4月8日至13日14:30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考試及資格復審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一)筆試1.筆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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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試面試時間暫定為2013年6月14日至16日。經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憑本人身份證、面試通知書和有關證明材料參加面試,同時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面試具體事項由招考單位另行通知。(四)考試總成績面試后,根據招錄職位及名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折合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折合總成績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五、體檢、考察及公示(一)體檢體檢由招考單位組織實施,在市州及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市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
四川省2013年上半年省直機關和垂管系統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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