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公安局警衛局接收2012年畢業生
接收學歷、專業及人數2012年,重慶市公安局警衛局接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14人,其中男生13人,女生1人。接收專業為:(一)法學類(7人):法學、治安學、偵查學專業(二)文學類(2人):漢語言文學、新聞學專業(三)理學類(1人):應用心理學專業(四)工學類(3人):電子信息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土木工程專業(五)管理學類(1人):行政管理專業接收條件和范圍(一)政治條件1.必須政治合格,現實表現良好,入伍態度端正,志愿獻身公安警衛事業。2.必須是中共黨員或共青團員,符合公民應征入伍的政治條件。3.直系親屬歷史清白,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二)接收對象1.必須是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招生統一考試錄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以進入國家“211工程”高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屬院校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所屬重點高校畢業生為主。同等條件下,黨員、學生干部、三好學生和曾服現役的畢業生,以及在學術、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畢業生,公安現役在職、退休未移交干部子女和因公犧牲干部子女、英烈子女,優先接收。2.接收對象必須按時獲得本科及以上畢業證書、學位證書。3.以下畢業生不屬于接收范圍:廣播電視大學、函授大學、職工大學、業余大學、自修大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非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職業大學、職業技術學院、民辦大學、獨立學院、成人高校畢業生;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費、定向畢業生;軍隊院校為地方培養的畢業生;有國(境)外學習經歷的畢業生;在校學習期間,必修課程重修和補考累積4門(含4門)以上或1門以上補考不及格的畢業生;結業生、肄業生、中專起點大專生、大專起點本科生、預科生、未獲得學位的本科以上畢業生;被作留級處理或中途休學超過半年(不含應征入伍)的畢業生,在校期間因違反紀律或其它原因受過處分的畢業生。(三)身體條件1.符合《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準
接收程序及時限(具體時間另行通知)(一)宣傳動員及報名:2011年12月中旬;(二)公安部統一知識能力考試(即筆試,含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和申論),面試、體檢、體能測試、心理素質測試:2012年2月至3月底;(三)政治審查:2012年4月至5月;(四)草簽就業協議:2012年5月至7月上旬;(五)檔案復審:2012年7月底至8月初;(六)入警培訓、崗位任職培訓和當兵鍛煉:時間為1年。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按照擇優選拔的原則,從報名到下達任職命令實行全程篩選。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名或參加筆試、其他測試者均不列為接收對象。入警待遇(一)根據公安部有關規定,接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入伍時間從當年6月30日算起,經培訓合格后任命為武警現役警官。(二)按照任命的職務等級確定工資標準,每年定期增資一次,并隨著職務和警銜的晉升而增加。(三)享受現役干部公費醫療待遇和軍人職業保險、住房補貼等。(四)符合隨軍政策規定的,即可辦理配偶、子女隨軍隨隊手續。(五)入伍后,從第二年起每年休假20天。(六)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帶薪離職培訓、進修、休假、探親、治病療養。(七)大學生正式入伍后家庭享受軍屬待遇,其它待遇按照國家和軍隊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報名時間與方式(一)報名時間:2011年12月10日9時——12月11日17時(二)報名方式:現場報名(三)報名地點:天宇大酒店一樓(渝北區人和汪家橋新村119號,重慶市公安消防總隊招待所)(四)要求:1.請考生在本簡章附件中下載《重慶市公安局警衛局接收2012年地方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報名表附件:《重慶市公安局警衛局接收2012年地方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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