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大渡口區2011年招聘34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招聘條件和范圍(一)招聘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5年12月27日至1993年12月27日期間出生);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6.具備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7.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詳見附件1);(二)其它要求:1.招聘職位要求有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工作經歷的計算時間截止2011年12月27日。2.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2)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近五年來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4)現役軍人;(5)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人員;(7)未滿服務期、也未在2011年12月27日前解除選派協議的我市選派大學生;(8)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4.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招聘程序及方法本次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照報名、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政審、公示、聘用審批等程序組織實施。(一)報名1. 各招聘單位具體的招聘職位、指標、擬聘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1;招聘職位有專業要求的,統一參考《大渡口區2011年下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專業指導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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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資格審查按面試比例進入面試的人員須于2012年3月12日持有關證件到大渡口區行政中心三樓南311室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考生應提供《招考簡章
附件:1.重慶大渡口區2011年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2.2011年下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專業指導目錄3.基層工作經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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