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2012年上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
一、招考對象本次招考對象為:(一)在報名開始日(2012年3月20日)前取得國民教育(包括全日制、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序列專科及以上學歷且在報名開始日(2012年3月20日)前取得重慶市常住戶口的人員;(二)重慶市外生源在重慶市內高校就讀,以及重慶生源在重慶市外高校就讀且能夠在2012年8月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專科、本科、研究生學歷的2012年畢業生;(三)已經在報名開始日(2012年3月20日)前取得,或者能夠在2012年8月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二、報考條件(一)報考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6年3月20日至1994年3月20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適當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1年3月20日以后出生);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6.具備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7.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2)。(二)其它要求:1.招考職位要求有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其中,基層工作經歷指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即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工作的經歷,以及在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的計算時間截止2012年3月20日。2.下列人員不得報考:(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2)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3)2007年以來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4)現役軍人;(5)試用期內的公務員;(6)在讀的非2012年應屆畢業生;(7)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人員;(8)未滿服務期、也未在2012年3月20日前解除選派協議的我市選派大學生;(9)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此外,下列人員也不得報考人民警察:(1)受過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人員;(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員;(3)曾被辭退的人員;(4)近三年內曾受記大過及以上處分的人員;(5)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人員;(6)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人員;(7)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人員。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4.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的回避關系的職位。
NewsContent"招考方式招考采取筆試、體能測評(限報考監獄人民警察以及市交通行政執法總隊的考生,下同)、面試、體檢、考察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按報考的同一單位同一職位競爭,分別錄用。報名程序(一)職位查詢各招錄機關具體的招考職位、指標、擬任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1、2。招考職位有專業要求的,統一參考《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2012年上半年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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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Content"考試考試分筆試、面試。招考指標與筆試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各招考職位面試比例(詳見附件1、2)及以上的方可開考,達不到比例的則相應遞減或取消招考指標。因報名人數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職位,由市人事考試中心向該職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費或征得考生同意后將其調劑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它職位。(一)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包括公共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每科分值100分。筆試時間為2012年4月21日,具體安排為:上午09:00-11: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下午14:00-16:30申論公共科目考試大綱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眾信息網“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公布,考生可自行下載。筆試合格分數線由市公務員局統一劃定。(二)現場復審報名資格現場復審報名資格在2012年5月28日至6月2日之間進行。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體能測評、專業科目考試)比例進入面試(體能測評、專業科目考試)的人員,須持有關證件資料,按時到指定地點(詳見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眾信息網“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于2012年5月下旬發布的筆試成績等有關事宜公告中所列地點)接受招錄區縣人力社保局和市級部門的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本公告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具體應提供的證明材料包括:本人畢業(學位)證、身份證、戶口簿,以及招考職位要求的工作經歷、資格證等其他證明材料,同時提供初審通過后的考生報名信息表。此外,在職人員還應提供加蓋工作單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若提供確有困難的,經招錄區縣人力社保局或市級部門同意,可在考察之前提供);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的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還應持學校簽章的《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推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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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Content"(五)面試面試在2012年6月3日進行,面試由市公務員局統一組織,各區縣人力社保局和市級部門具體實施。面試人選依據面試比例按同一單位同一職位在筆試(體能測評)合格人選中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市外經貿委的面試人選,在專業科目考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比例以考生兩項合計成績(即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專業科目考試成績)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若進入面試最后一名報考人員的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人員均進入面試。若達不到招考職位面試比例的,則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的公式重新計算確定招考指標(計算結果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若出現招考職位減少指標的情況,招錄區縣、市級部門應當場告知該職位參加面試的考生。面試工作按照《關于印發<重慶市公務員錄用面試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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