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自學考試畢業生如何申請辦理就業手續和人事關系?
答:自考畢業生可以向江蘇省高校招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申請辦理就業手續和人事關系,具體步驟:① 畢業生向中心提出人事代理申請;② 中心為符合條件的畢業生開具接收函;③ 學校審核其取得畢業資格后將《就業報到證》、《戶口遷移證》開至中心;④ 畢業生攜《就業報到證》、《戶口遷移證》、身份證復印件、兩張一寸黑白照片到中心簽訂《人事代理合同》,辦理戶檔掛靠手續。
問:在籍大中專院校學生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如何辦理畢業生就業報到證?
答:在籍大中專學生參加高一學歷層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并取得畢業證書的,可以按照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學歷辦理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在籍學生畢業時或在畢業后兩年內獲得自考畢業文憑且沒有就業的,本人可憑自學考試畢業文憑到學籍所在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申請辦理高一學歷層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
問:考生如何確認所購課程教材無誤?
答:由于自學教材會跟隨課程計劃變動而作相應調整,考生在報名時,應根據課程教材計劃提供的信息,購買當次課程考試教材及相關輔導資料。
問:考生在哪里可以郵購自學考試教材?
答:可以向省教育考試院招生考試服務中心教材發行科郵購。地址:南京市江東北路297號;郵編:210036;聯系電話:025—86299009。
問:考生辦理免考申請提供的學籍卡應包含哪些內容?
答:考生提供的學籍卡應含有每學期所學的課程、學分、學時、考試類型、考試成績等內容。學籍卡上如有更改記錄,應由原畢業學校教務處在復印件更正之處加蓋公章(紅印),并由經辦人簽名。自學考試畢業生需提供本人《畢業生登記表》復印件1份。
問:辦理課程免考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考生辦理免考申請時,需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的身份證、準考證和原畢業學校或自學考試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2)原畢業學校的學籍卡復印件1份,并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紅印);或將本人人事檔案中的學籍卡復印件1份,并加蓋本人人事關系主管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的公章(紅印)。(3)持大學英語四級及以上證書(或考試成績報告單)申請免考者,其證書上考試學校與畢業學校應一致,且考試時間應在在讀期間或畢業2年以內。
問:如何辦理課程免考手續?
答:要求免考課程的考生,應在報名期間內向市、縣(區)自學考試辦公室提出申請,并填寫《課程免考申請表》,且提供相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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