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廣東深圳公務員考試報名時間及考試時間
1.報名時間:2010年2月26日10:00至3月8日17:00
2.網上打印準考證:網上報名成功的,于3月11日16:00至3月13日18:00在
3.筆試:
時間: 2010年3月14日(星期日)上午。
8∶00—9∶3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10∶15—12∶15 行政執法知識。
4.成績查詢:
筆試成績、排名及合格分數線將于2010年3月17日16:00后在深圳市考試院網站上公布。
5.資格初審 時間:2010年3月19日
6.面試 時間:2010年3月24日。
三、報名
(一)報名時間:2010年2月26日10:00至3月8日17:00。
采取網上報名方式,請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站,進行網上付費、網上打印報名表和準考證,不受理現場報名。網上報名成功的,于3月11日16:00至3月13日18:00在網上打印準考證。具體程序和辦法,請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站查詢。
(二)報名注意事項:
1.嚴格按照職位要求報名,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個人條件與報考職位要求不符的,筆試成績無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負。
2.報名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等,騙取考試資格的,將給予取消考試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3.報考者的學歷、學位須與職位要求一致,低學歷不能報考要求高學歷的職位,高學歷可以報考要求低學歷的職位,但必須符合職位表中的專業要求。若職位有學位要求的,高學歷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學位,例如:職位要求法學類,最低學歷本科、最低學位學士,研究生學歷為法學的報考者必須相應具備法學碩士或法學博士學位。
4.報考者所學專業(指畢業證書上注明的專業)必須與職位要求一致。具體請參照國家教育部頒布的高職高專、本科以及研究生專業目錄。
5.“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市級(不含副省級城市)以下黨政機關及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基層和生產一線及農村工作累計2年(時間截止到2010年7月31日)以上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6.考生所留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
7.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以及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實行減免考務費用政策。報名考試費用由深圳市考試院負責減免,體檢費用由各招聘單位承擔。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者,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申請減免,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者,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級以上扶貧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申請減免,由深圳市考試院或招聘單位審核確認。
四、筆試
時間: 2010年3月14日(星期日)上午。
8∶00—9∶3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10∶15—12∶15 行政執法知識。
地點:見準考證或者到深圳市考試院現場查詢。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筆試委托深圳市考試院統一組織。報考者憑本人有效的準考證和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參加筆試。
筆試成績依《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筆試成績、排名及合格分數線將于2010年3月17日16:00后在深圳市考試院網站上公布。
五、資格初審
時間:2010年3月19日。
地點及具體安排:3月17日與筆試成績同時在深圳市考試院網站上公布。
報考者須提供如下材料:報名表、準考證、身份證、戶籍本(非深圳戶籍人員不須提供)、學歷及學位證書、專業技術(執業)資格證書(若職位有要求的),以及證明職位所要求條件的其他詳細材料。應屆畢業生(2008年和2009年畢業的深圳院校、深圳生源的除外)還須提供落款時間為2008年9月1日以后的畢業生推薦表(函)(加蓋學校“畢業生分配辦公室”或“學生就業指導中心”或“學生處”公章,研究生的推薦表加蓋“研究生院”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薦意見(推薦表中已有的不需提供)、成績單。
在市外院校就讀的深圳生源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深圳戶籍本或者深圳戶籍遷出地派出所證明。
深圳戶籍人員的配偶按深圳戶籍報考的,須提供結婚證和雙方身份證、戶籍本。
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所有資格初審材料均驗原件留復印件,復印件由報考者在資格初審前自行準備。報考人員所提供的材料必須齊全且保證真實,如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取消面試資格。
進入資格初審人員,經審查合格的,確定為進入面試人選,現場發放面試通知書。審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按同一職位筆試成績由高至低的順序,從遞補人選中依次遞補進行資格初審。
考生須本人按時到現場進行資格初審,未能在指定時間和地點接受資格初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初審是對報考者資格條件的初步確認,最終以聘任審批為準。
六、面試
時間:2010年3月24日。
地點及相關要求:3月21日16:00在深圳市考試院網站上公布。
考生憑本人有效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及身份證參加面試(三者缺一不可)。面試成績當場發放,面試成績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數點后2位。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占60%、面試占40%計算考試的總成績,總成績保留至小數點后3位。各職位依考生總成績高低順序,按該職位最終聘任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選。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的確定為體檢人選;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的,可以采取加試確定體檢人選。各職位最終聘任人數按照以下方法確定:
X代表該職位進入面試的人數,Y代表該職位擬聘人數, Z代表該職位最終聘任人數。
(一)X≥3Y,則Z=Y(X>3Y是指末位考分并列的情況);
(二)若X<3Y,且X/3剛好為整數,則Z=X/3;
若X<3Y,且X/3不為整數,則Z為X/3+1取整數位,其中若取整后Z=1,則要求考生總成績須達到60分。例如:某職位擬聘人數(Y)4人,經資格初審后進入面試(X)的只有8人,則該職位最終聘任人數(Z)為3人(8/3+1=3.67,取整數)。
考生總成績將于3月26日16:00在深圳市考試院網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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