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您關注:2010年7月深圳大學選聘64名職員、雇員公告
報名時間和方式。
1.時間:即日起至2010年7月7日。2.方式:登錄深圳大學網站(網址:http://www.szu.edu.cn——人才招聘——招聘信息,在招聘職位列表中選中自己擬聘的崗位,查看詳細信息并點擊“我要應聘該職位”,在網上投遞簡歷。
或現場報名,地點:南山區南海大道3688號深圳大學行政辦公樓603人事處,聯系人:黎隕,聯系電話:0755-26536111。
根據《深圳市事業單位職員招聘實施細則
一、應聘人條件及要求
(一)基本條件。
1.符合《深圳市事業單位職員招聘實施細則
2.符合本公告及《崗位表
(二)有關要求。
1.關于招考范圍。
符合條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均可報考。
2.關于報考學歷。
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學歷,應聘人為成教、自考、電大、夜大、函授或黨校學歷的均不能報考。
3.關于報考專業。
(1)應聘人所學專業須與職位要求一致(專業是否相符,依據國家教育部2008年頒布的《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
(2)所學專業須與職位規定的學歷層次相對應。
4.關于報考年齡。
應聘人最高年齡不得超過45周歲,即1965年6月30日之后出生。(正高職稱可放寬至50周歲,即1960年6月30日之后出生)
(三)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2005年6月以來參加本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考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3.其他屬法律法規規定不能應聘的。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和方式。
1.時間:即日起至2010年7月7日。
2.方式:登錄深圳大學網站(網址:http://www.szu.edu.cn——人才招聘——招聘信息,在招聘職位列表中選中自己擬聘的崗位,查看詳細信息并點擊“我要應聘該職位”,在網上投遞簡歷。
或現場報名,地點:南山區南海大道3688號深圳大學行政辦公樓603人事處,聯系人:黎隕,聯系電話:0755-26536111。
(二)資格審查。
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審查。由深圳大學審核考生提供的簡歷,判定是否符合應聘條件。資格審查合格的確定為面試候選人。
三、確定面試人選
由深圳大學對面試候選人進行綜合評估,根據崗位條件,參考業績、工作經歷、學歷背景、專業技術資格等情況,按擬聘人數的3倍研究確定各崗位的面試人選;報名人數不足擬聘人數3倍的,所有報名人員均進入面試。
面試人選名單將于報名結束5個工作日之內在深圳大學網站公布(網址:http://www.szu.edu.cn——人才招聘——新聞公告,公布格式見附件4)。
四、面試
(一)方式和內容。
1.方式:面試及試講。
2.內容:招聘崗位相關專業知識、教學。
(二)時間和地點:
1.時間:另行通知。
2.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人須提交如下資料:
1.《深圳市事業單位選聘職員報名表
2.身份證或戶籍本(復印件,驗原件);
3.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驗原件);(應屆畢業生如尚未取得畢業證請提供推薦表、成績單原件及低一級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4.計劃生育情況調查表(原件,表樣見附表3。來不及提供的可暫不提供,但須書面聲明未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5.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復印件,驗原件);
6.證明應聘人符合職位規定條件的其他材料;
7.業績、獲獎、任職經歷等證明材料(自愿提供)。
注意事項:(1)嚴格按照職位要求報名。個人條件與報考職位要求不符的,資格審查不予通過。(2)所提供材料必須齊全且保證真實,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的不接受報名,其中屬弄虛作假的,將記錄在案并報市人事部門,5年內不得應聘為本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考生所留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
(三)面試結果公布。
根據面試結果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面試結果和體檢人員名單將于面試結束10個工作日之后在深圳大學網站公布(公布格式見附件5)。
五、資格復審、體檢和公示
深圳大學將安排工作人員對擬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和考核。資格復審主要復核報考人所提供的證明材料是否與招考公告要求相符;考核主要考察擬聘人的德、能、勤、績、廉及其適應所報考崗位的相關情況。資格復審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該人選的聘用資格。
資格復審及考核合格的擬聘人員,由深圳大學組織到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
體檢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時間及體檢醫院均由深圳大學另行通知。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經考試、資格復審、考核、體檢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于體檢結束5天之后在深圳大學網站公示7天(公布格式見附件6)。
六、聘用
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或經查投訴不實或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深圳市事業單位職員管理辦法(試行)
經公示,被投訴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八、試用期
對已辦理聘用手續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按規定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實行一定期限的試用期。試用期結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繼續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規定辦理解聘手續。
九、其他事項
(一)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10年6月30日,10年以上專業工作經驗指2000年6月30日前參加工作(以畢業證書取得時間起算,在大中專院校就讀期間的實習經歷不予計算)。
(二)招考查詢網址如下:
1.深圳大學網址:http://www.szu.edu.cn——人才招聘——新聞公告
2.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址:http://www.rsj.sz.gov.cn
十、本公告由深圳大學負責解釋公務員考試信息網http://www.sdsgwy.com。
咨詢電話:26536111
附件:
附件1:深圳大學選聘教師崗位表.xls
附件2:深圳市事業單位選聘職員報名表.doc
附件3:深圳市擬引進人員計劃生育調查表.doc
附件4:入圍面試人員名單.xls
附件5:面試成績表.xls
附件6:擬聘人員名單.xls
深圳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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