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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學消費投訴途徑(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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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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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學消費投訴途徑(4.8)

          1.北京市教委外事處

          地址:前門西大街109號

          電話:66075023

          2.北京市工商局企業監督處

          地址:海淀區倒座廟9號

          電話:82691218

          3.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

          地址:安定門東大街2號

          電話:84015315

          4.北京市消費者協會

          地址:西直門內大街51號

          電話:62241234

          相關鏈接:

          1999年,教育部發布第5號令《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管理規定》、第6號令《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管理規定實施細則》。

          2000年,根據中央和國務院關于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以及關于加強出入境中介活動管理的要求,教育部、公安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在全國范圍內對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活動進行了清理整頓,對一些合法留學中介轉借資質現象進行查處。

          2003年,教育部、公安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就進一步規范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活動秩序發出通知。通知要求,要重點檢查留學中介機構是否在法定住所和服務范圍內開展業務,并在顯著位置懸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資格認定書》和營業執照;是否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定的企業名稱對外簽約,實行統一的行政、人事、財務管理和合同文本;是否非法轉借從業資質等。對留學中介機構在上述方面存在的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

          2004年1月,為打擊自費出國留學服務市場轉借資質、變相掛靠等非法中介活動,教育部通過教育涉外監管信息網(www.jsj.edu.cn),公布了270家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機構法定代表人、辦公地址、電話等核心資質情況。

          來源:北京人才市場報 作者:張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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