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包括應屆畢業生,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國人員,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工作人員,人事關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務機構人員和其他符合應聘條件人員。
招聘基本條件
1.符合廣州市戶口遷入有關規定;
2.年齡和所需其他條件,詳見《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2014年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報名
(一)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2014年10月30日至11月3日。
(二)報名方式。
采用電子郵件網上報名方式,不接受現場和信件報名。接收報名信息計算到報名截止日的24:00為止。應聘人員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三)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在招聘公告規定的時間內登陸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www.gdhrss.gov.cn)或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網站(http://www.gdei.gov.cn),詳細了解招聘崗位及有關條件,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者要保證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實,或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而被取消應聘資格的,由報名者本人負責。報名時與考試時使用的照片應保持一致。
3.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對含有兩個以上培養方向的專業,如招考崗位已明確具體培養方向的,報考人員須符合具體培養方向方可報考。除專業目錄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4.2014年應屆畢業生應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報考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
5.在國有單位工作的正式員工報名,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
(四)報名資格審查
各招聘單位在報名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根據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的報名資格進行初審。通過初審的應聘人員須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證件、證明材料均為原件和復印件):
1、應屆畢業生持身份證、戶口本、學生證、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張。其中,屬暫緩就業畢業生的,持準考證、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暫緩就業協議書和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張。
2、社會人員持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勞動合同及社保清單等)和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張。其中,應聘人員屬國有單位正式員工的,還應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
3、報考職位要求具有各類職業資質和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需出具相應資質或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表及資格證書,報考職位需要相關工作經驗的需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4、如為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我駐外使領館的相關證明材料。
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由各招聘單位發放準考證并貼上本人彩色證件照(與報名時的照片一致),連同個人身份證作為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環節的憑證。初審、復審結果將以電子郵件形式告知應聘人員。請注意查收電子郵件。
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加面試方式進行。
(一)筆試。
筆試考察公共基礎知識及相關專業技能知識,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筆試成績按100分計算,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筆試成績相同時,視為該崗位并列。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筆試成績將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網站公布。
(二)面試。
根據筆試合格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每個招聘崗位按招聘人數的1:5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如果入圍人數達不到1:5的,按照實際入圍人數進入面試。
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網站公布。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請注意查收電子郵件,并保持通訊暢通。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2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當場向考生公布。
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公示和聘用
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并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www.gdhrss.gov.cn)、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網站(http://www.gdei.gov.cn)公示7個工作日。
經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由用人單位與其辦理相關手續。公開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限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確定。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經考核不符合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資格;經考核合格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正式聘用合同。
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0-83135995、020-83134769
監督投訴電話:020-83133446
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2014年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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