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自學考試經歷了20年的發展,已經形成一定的規模。今年,省教育考試院更是首開國內先河,開創了“自考文化節”。為此,本報特總結我省自學考試的相關特點,以饗讀者。
考試日期及時間
全省理論課程考試(筆試)每年舉行4次,上半年和下半年各舉行兩次。上半年的考試日期為每年1月份和4月份;下半年的考試日期為每年7月份和10月份。具體日期以省自考辦公布的《報考簡章》為準。
1.理論課程考試(筆試)考試時間為150分鐘。上午考試時間為:8:30~11:00,下午考試時間為:2:00~4:30.
2.實踐性環節考核的考試日期、考試時限以及英語聽、說考試的時間見《報考簡章》。
3.計算機操作技術上機考核的考試時間以《報考簡章》或省自考辦的文件通知為準。
考試辦法
1.自考按專業開考,采取“單科獨進、學分累計”的辦法進行。每個專業有若干門課程,考生考完專業考試計劃所規定的所有課程并且思想品德鑒定合格者,可以取得由高自考委頒發的畢業證書,畢業證書副署主考學校印章。
2.自考的課程考試分為理論知識考試(筆試)和實踐性環節考核兩種。理論知識考試采用百分制計分,以60分為及格;實踐性環節考核采用五級計分制計分,即優、良、中、及格、不及格,考核辦法按原國家教育委員會《自考實踐環節考核管理試行辦法》執行。
3.每次考試的成績,由縣(市、區)自考辦書面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同時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試網上查詢。考生如未收到成績,可向當地自考辦查詢。
4.每次考試成績合格者,由省自考委頒發課程合格證書,該證書畢業時將用于辦理畢業證書;考試不合格者可以參加本專業該課程的下一次考試,次數不受限制,已考合格課程成績長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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