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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江西省南康市招錄教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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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江西省南康市招錄教師公告

          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你關注;2010年江西省南康市公開招錄中小學教師公告

          報名時間

          大學畢業生報考高中、初中、小學教師崗位:2010年5月1 日至5月15日。

          大學畢業 生報考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崗位:2010年5月1日至5月10日。

          南康籍在外地工作的中小學教師:2010 年6月1日至6月25日

          報名地點:南 康市教育局人事科。

          考試時間和地點

          (1)大學畢業生報考初中、小學教師崗位

          ①考試時間:2010年5月23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

          ②考試地點:市第三中學

          (2)大學畢業生報考高中教師崗位

          筆試:2010年5月23日(星期日)上午9:00— 11:30在第三中學進行

          為進一步促進教育事業健康穩步發展,南康市人民政府決定,2010年公開招聘錄用一批中小學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五公開一監督”,即:招錄指標、招錄范圍、招錄條件、招錄程序、招錄結果公開,全程接受紀檢監察與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招錄指標

          共計400名。學科指標的具體分配詳見附件。

          三、招錄范圍

          (一)大學畢業生

          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國家計劃內統一招收的2008年至2010年全日制、尚未就業的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二)南康籍在外地工作的中小學教師

          2008年8月以前參加工作的南康籍現在外地工作的在編在職中小學教師。

          四、招錄條件

          (一)大學畢業生

          1、基本條件

          (1)品德良好,熱愛教育事業,遵守《教師法

          (2)具有所報學科的業務知識水平,能勝任中學或小學教育教學工作。

          (3)身體健康。

          2、崗位條件

          (1)小學教師崗位

          ①應屆畢業生須南康籍師范類專業專科以上學歷;

          ②歷屆畢業生須南康籍專科以上學歷且取得小學以上教師資格證。

          (2)初中教師崗位

          ① 應屆畢業生須師范類專業本科以上學歷,所學專業原則上與報考專業對口或相近;

          ②歷屆畢業生須本科以上學歷且取得初中以上教師資格證,所學專業原則上與報考專業對口或相近。

          (3)高中教師崗位

          ①應屆畢業生須師范類專業本科以上學歷,所學專業與報考專業對口;

          ②歷屆畢業生須師范類本科以上學歷且取得高中教師資格證,所學專業與報考專業對口。

          (4)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崗位

          ① 應屆畢業生須師范類專業專科以上學歷,所學專業與報考專業對口;

          ②歷屆畢業生須專科以上學歷且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所學專業與報考專業對口。

          (二)南康籍在外地工作的中小學教師

          1、基本條件

          (1)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2)年齡在35周歲(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碩士以上學位、縣級以上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或者中級以上職稱的教師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崗位條件

          (1)小學教師崗位:國民教育專科以上學歷且取得小學以上教師資格證。

          (2)初中教師崗位:國民教育本科以上學歷且取得初中以上教師資格證的初、高中教師。

          五、招錄方式

          1、招錄大學畢業生到我市初中、小學任教采取筆試方式進行。

          2、招錄大學畢業生到我市高中任教采取筆試和說課方式進行。

          3、招錄大學畢業生到我市特殊教育學校任教采取說課方式進行。

          4、選調南康籍在外地工作的中小學教師采取說課方式進行。六、招錄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大學畢業生報考高中、初中、小學教師崗位:2010年5月1 日至5月15日。

          大學畢業 生報考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崗位:2010年5月1日至5月10日。

          南康籍在外地工作的中小學教師:2010 年6月1日至6月25日

          2、報名地點:南 康市教育局人事科。

          3、報名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1)大學畢業生

          ①本人身份證、榮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②歷屆畢業生出具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派遣證原件及復印件一 份;應屆畢業生出具就業協議書、就業推薦表、師范類證明等材料;

          ③報考小 學教師崗位的畢業生須出具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或戶籍證明。

          ④自薦書(應有個人簡歷、聯系電話、聯系地址等內容)。

          ⑤經市人事部門批準,2009年9月至今在我市教育系統見 習的大學畢業生,須出具任教學校考核的材料,材料的內容應有在校表現和考核結果證明。

          ⑥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2張。

          (2)南康籍在外地工作的中小學教師

          ①畢業證、教師資格證、職稱證和榮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②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或戶籍證明等。

          ③任教學 校出具的在校表現材料。

          ④所在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同意調出的證明。

          ⑤自薦書(應有個人簡歷、聯系電話、聯系地址等內容)。

          ⑥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2張。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處分尚未解除的;

          (2)因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的;

          (3)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4)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

          5、考務費

          報名時每人須交考務費100元(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畢業生,經申請批準后可免考務費)。

          (二)考試

          1、考試時間和地點

          (1)大學畢業生報考初中、小學教師崗位

          ①考試時間:2010年5月23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

          ②考試地點:市第三中學

          (2)大學畢業生報考高中教師崗位

          筆試:2010年5月23日(星期日)上午9:00— 11:30在第三中學進行。

          說課:2010年5月29日(星期六)上午8:00開始,地 點在第一小學。

          (3)大學畢業生報考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崗位

          ①考試時間:2010年5月12日(星期三)上午8:30開 始

          ②考試地點:特殊教育學校

          (4)南康籍在外地工作的中小學教師

          ①考試時間:2010年7月14日(星期三)上午8:30開 始

          ②考試地點:南康市第一小學

          2、考試方式、分數 和內容

          (1)初中、小學教師崗位

          ①考試方式、分數:實行閉卷考試,分公共科和專業科合卷考 試,總分150分,其中公共科50分、專業科100分。

          ②考試內容

          小學:

          公共科:小學教育學、小學教育心理學;

          專業科:大學畢業生報考小學語文、數學和英語崗位以所報學科的初中基礎知識為主,報考小學音、體、美崗位以所學專業的基礎知識為主。

          初中:

          公共科:中學教育學、中學教育心理學;

          專業科:以所報學科高中基礎知識為主。

          (2)高中教師崗位

          高中筆試與初中筆試對應學科同時同卷考試(高中音樂和美術學科與小學對應學科同時同卷考試),總分150分。根據筆試成績和優惠加分的成績 從高分到低分(末位分數相同者:專業科成績高者優先),原則上按招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說課入闈人員。

          說課主要考察考生的實際教育教學水平和能力。高中說課分數與初中、小學筆試分數相同,即為150分。

          筆試成績、優惠加分與說課成績相加即為考生的總成績。

          報考高中教師崗位但未進入該崗位體檢的考生,根據其報考志愿,其筆試成績和優惠加分的成績可以 參加初中對應學科成績排名(符合報考小學音樂和美術學科崗位條件的考生,可以參加小學對應學科成績排名)。

          (3)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崗位

          ①說課分數:總分100分。

          ②說課內容:說課主要考察考生所任教學科的教育教學水平和能力。

          (4)南康籍在外地工作的中小學教師

          ①說課分數:總分100分。

          ②說課內容:說課主要考察考生所任教學科的教育教學水平和能力。

          (三)成績公示

          考試結束后,市招聘錄用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將及時公布考生考試成績。如考生對本人考試成績有疑義,可在公示期內向市招聘錄用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申請復核,逾期不予受理。

          (四)體檢

          根據考生成績,按具體崗位招錄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末位分 數相同者:高中、初中和小學教師崗位以筆試成績的專業科成績高者優先;在外工作的在職教師以教齡長者優先)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學科報考人數等于或低于學科指標數,則該學科排名最后一人不能參加體檢。體檢按《江西省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五)考核

          考核和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終,主要集中在筆試前 和體檢后等階段進行;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由招錄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再次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業績或學習成績等情況進行調查和考核,對與應聘資料不符的情況進行復查。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均視為考核不合格,取消其錄取資格。

          (六)錄用

          (1)體檢和考核合格后,按具體崗位招錄指標確定擬錄人員。

          (2)對擬錄人員在南康教育網和南康市教育局公示欄中進行公示。公示無異后,上報南康市人民政府。

          (3)南康市人民政府批準后,招錄人員到有關部門按程序辦理錄取手續。

          (4)簽約后的畢業生因改派、毀約等情況出現指標缺額,根據考生考試成績按崗位招錄指標由高分到低分順延補錄,如該崗位無順延補錄人員,則該崗位補錄指標調整到小學英語崗位指標中,補錄截止時間為2010年9月1 日。

          (5) 被選調的南康籍在外地工作的教師必須在2010年8月20日之前辦理調入手續,因故不能調入我市工作而出現指標缺額,則該崗位補錄指標調整到小學英語崗位指標中,補錄截止時間為2010年9月1日。

          (6)錄用人員分配工作單位后,必須在任教學校工作三周年以上才能在我市教育系統內申請調 動工作,工作五周年以上才能申請調離我市教育系統或者辭職。

          (七)分配

          (1)錄取到高中、特殊教育學校任教的畢業生,安排到報考學校任教。

          (2)錄取到初中、小學任教的畢業生根據城區學校學科指標數,按學科按指標從高分到低分(末 位分數相同者:專業科成績高者優先)安排到城區中小學任教,其他被錄取畢業生安排到農村中小學任教。

          (3)選調的南康籍在外地工作的中小學教師, 安排到農村中小學任教。

          七、優惠政策

          1、所有錄用的中小學教師見習期內直接享受轉正定級待遇。

          2、經市人事部門批準,2009年9月至今仍在我市教育系統見習的大學畢業生,經任教學校考核為合格以上的,可享受加分,在招錄考試的筆試成績中另加2分。

          八、紀律和監督

          1、為確保招錄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市招聘錄用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紀檢監察等相關部門對招錄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和管理。

          2、對應聘人員違反下列規定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弄虛作假行為,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招錄的畢業生簽約時隱瞞疾病史,在見習期內,造成不能堅持教育教學工作的;

          (3)違反本方案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九、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南康市教育局人事科

          聯系地址:南康市益民路(第一小學旁)

          聯系電話:0797-6646561、0797-6792310

          聯系人:劉老師鐘老師

          網址:南康教育網(www.nkjy.com)

          十、本實施方案未盡事宜,由市招聘錄用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南康市2010年招錄教師計劃表

          南康市招聘錄用中小學教師

          工作領導小組

          二O一0年四月三十日

          南康市2010年招錄教師計劃表

          注:帶號的招錄學科限定南康籍畢業生報考。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視為南康籍:①本人戶口關系現在南康且達半年以上;②本人參加高考或中考時戶口關系在南康;③本人父母雙方或一方戶口關系現在南康且達二年以上;④本人配偶的戶口關系現在南康且達 半年以上。戶口關系認定時間截止201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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