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今年湖北省將首次建立廳內各處室管理職責的聯動機制,將學校的辦學行為和學校發展掛鉤。
對管理嚴格、辦學行為規范的高校,在招生計劃安排上給予傾斜,并在項目經費安排、新設專業、重點實驗室、重點學科和學位點的審批等11個方面給予支持;對有違規辦學、違規招生和收費行為的學校,除通報批評外,還將視違規情節輕重,分別在涉及高校發展的11個項目上進行調控和限制,情節特別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要依據有關政策和程序,停止其招生,直至取消辦學資格,并對學校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省教育廳要求各高校:嚴格執行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不得超計劃招生,堅決貫徹《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尤其要注意加強對成人、自考、網絡等學生的管理,并全面清理規范收費項目和標準,規范代收費和服務性收費,并把收費項目和標準向社會公開,妥善解決掛靠校區、辦學點等遺留問題,按時將所有校外辦學點(校區)撤銷。高校將派駐督察員
今年我省將向高校派駐督察員,進一步完善學校教學巡視制度,對高校教學工作開展經常性巡視,實施實時督察。
加強高校黨風廉政建設,采取有力措施,從根本上遏制腐敗現象滋生和蔓延的勢頭,繼續深入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工作,加強對圖書及教材購銷、基建工程、財務管理和招生辦學等四個領域的監管。
嚴格高校基本建設管理,從嚴控制新建項目,把基本建設的重點調整到內部挖潛、完善已建校區功能、補充緊缺教學生活設施上來。
信息來源:武漢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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