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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福建省平和縣鄉鎮衛生院臨床醫師招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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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福建省平和縣鄉鎮衛生院臨床醫師招聘方案

          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你關注:福建省平和縣2010年招聘鄉鎮衛生院臨床醫(技)師(士)人員方案

          組織報名。

          符合條件的專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應在2010年9月17日前到平和縣衛生局報名。應屆畢業生需攜帶身份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及其它能反映個人能力的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往屆畢業生需攜帶身份證、就業報到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其它能反映個人能力的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符合招聘條件、且參加我省教育廳統一組織的“專升本”入學考試并被錄取的專科畢業生應在2010年9月17日前持身份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往屆畢業生持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專升本”錄取通知書以及其它能反映個人能力的相關材料及復印件一份。

          報考者可委托親友代報名,委托他人報名的責任由委托人承擔。應聘人員應對所提供的材料負責,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出,取消應聘資格。

          根據漳州市衛生局、人事局轉發《福建省衛生廳、公務員局、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關于開展2010年招聘臨床醫學專業本專科畢業生為鄉鎮衛生院培養臨床醫師工作的通知

          一、招聘范圍、對象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年齡18周歲至35周歲(1975年9月17日至1992年9月17日出生)。

          4.身體健康(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能勝任崗位工作。

          (二)招聘對象

          省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福建生源的臨床醫學(含中醫、中西醫結合)及醫技專業的應往屆專科及以上學歷高校畢業生、2007屆及以后畢業的專科學歷并取得本省教育主管部門統一組織的“專升本”考試錄取通知書的應往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三、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四、招聘程序

          1、公布招聘信息

          本方案經市人事局、衛生局審核同意后,在以下網站公布:http://www.sdsgwy.com

          漳州人事人才網(網址:www.zzhr.com)

          漳州衛生信息網(網址:www.zzwsj.gov.cn)

          平和縣人事局網站(網址:rsj.pinghe.gov.cn)

          平和縣衛生局網站(網址:wsj.pinghe.gov.cn)

          2、組織報名。

          符合條件的專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應在2010年9月17日前到平和縣衛生局報名。應屆畢業生需攜帶身份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及其它能反映個人能力的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往屆畢業生需攜帶身份證、就業報到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其它能反映個人能力的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符合招聘條件、且參加我省教育廳統一組織的“專升本”入學考試并被錄取的專科畢業生應在2010年9月17日前持身份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往屆畢業生持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專升本”錄取通知書以及其它能反映個人能力的相關材料及復印件一份。

          報考者可委托親友代報名,委托他人報名的責任由委托人承擔。應聘人員應對所提供的材料負責,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出,取消應聘資格。

          報名地點:平和縣衛生局

          聯系電話:0596-5211723

          3、資格審查。縣衛生局對報名者進行登記、匯總、審查,提出符合條件人員名單,并通知具體考核時間、地點。

          4、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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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閩衛科教〔2009〕18號文件精神,招聘采取面試、考核的方式進行。

          ①面試由縣衛生局、人事局等部門組織實施。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以上為合格;面試對象與招聘計劃數為1:1的,面試成績70分為合格。面試結果在平和縣衛生局、人事局局域網上公示。

          ②面試時間、地點:面試時間另行通知,面試地點:縣衛生協會五樓會議室。

          ③面試成績加分條件:已取得助理執業醫師資格的加2分;已取得執業醫師資格的加4分。符合加分條件的,報名時一并提交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逾期按不加分處理。

          ④總成績(面試成績和加分)出現并列時,根據以下順序排序:(1)面試成績高的;(2)學歷高的;(3)在校學習公共科目成績(解剖學、病理學、藥理學三科成績總和)高的。

          5、體檢。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擬招聘人數的1:1確定體檢對象。體檢依照國家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6、考核。體檢合格的考生為考核對象,考核工作由用人單位負責。

          7、選崗。按總成績排序由考生自主選擇用人單位,選崗按先省級指標后市級指標的順序進行,考生不選擇用人單位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及放棄聘用資格所空缺的職位,按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8、聘用。對擬聘人員按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報經縣人事部門批準后,由縣衛生局組織鄉鎮衛生院與擬聘人員簽訂就業協議,有關培訓、聘用規定省級指標按照閩衛科教〔2009〕18號文件執行,市級指標按照漳政綜〔2009〕44號和漳衛人〔2010〕42號)文件執行。

          附件:平和縣2010年鄉鎮衛生院招聘臨床醫師報名表

          平和縣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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