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省屬事業單位等2012年春季招聘550名工作人員
招聘崗位
1、財政核撥、財政撥補經費的省屬、中央在閩事業單位招聘行政后勤管理人員、學生輔導員、教學科研輔助人員、工勤人員等公共崗位工作人員;
2、部分事業單位面向我省參加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高校畢業生招聘工作人員;
3、部分單位委托筆試招聘工作人員。
本次共計劃招聘工作人員550名(含委托筆試招聘81名),各招聘單位具體招聘崗位、招聘人數、招聘條件及其他詳情,可通過福建省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網(HTTP://SY.FJKL.GOV.CN)查詢。
招聘條件和對象
(一)報考人員應符合《福建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暫行辦法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職業(執業)資格或技能條件等。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報考面向我省參加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高校畢業生招考崗位(以下簡稱專門崗位)的人員,是指參加我省組織實施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和“服務社區計劃”,于2011年12月31日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以及參加省外組織實施的上述項目、2011年12月31日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福建生源高校畢業生,其中服務期滿二年及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可以報考所有專門崗位;服務期滿一年的高校畢業生,限報考縣(市、區)、鄉(鎮)事業單位專門崗位。報考專門崗位的,不再享受加分待遇。
(三)其他
1、留學回國人員、香港、澳門地區學習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應由國內院校出具相應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
3、2012年福建省內高校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福建生源應屆畢業生參加報考的,均視同“福建生源或福建戶籍”;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
4、報考人員在校期間的實習或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崗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歷。
5、招聘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學歷類別,是指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通過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按教學計劃完成該學業、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文憑。
6、招聘崗位專業條件設置為“××類”的,符合《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試行)
7、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的認定,除招聘單位另有規定外,截止時間為2012年7月31日。
報名方法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
(一)網上直接報名
1、報考人員可直接通過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網上自行打印準考證的方式報名。報考前請認真參閱招考公告和常見問題,報名時如確實符合報考條件而未能通過招聘單位或其人事主管部門網上資格審核的,可通過福建省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網“申訴通道”向省公務員局申請裁定。報名即將結束時請再次查看個人的最終報名審核結果。
2、網上提交個人信息及繳費。報考人員應于3月20日—28日登錄福建省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網,提交個人信息及一張規格200K以下的彩色數碼證件照片,并通過網上繳納報名費80元。報名系統于3月28日下午5時關閉。報考人員應通過指定的建設銀行龍卡支付報名費(應在報名前事先辦理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相關業務可咨詢建設銀行客戶服務熱線95533)。
3、資格初審。報考人員資格初審時間為3月20日—29日中午12時,隨后資格審核系統關閉。有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委托單位分別負責省屬(含中央在閩)單位招聘崗位和委托單位招聘崗位報考人員資格初審;專門崗位報考人員資格初審,按項目主管部門職責分工,分別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省青年志愿服務指導中心、省民政廳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處負責。
4、下載準考證。報考人員于4月16日—21日自行上網下載、打印準考證。資格初審未通過的,網絡銀行將在半個月內退還報名費。逾期未打印準考證或未及時提供合格照片、無法下載準考證的不退還報名費。
(二)現場網上報名指導
網上報名不方便的考生可于3月27-28日(正常上班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到福州市東大路36號福建人才大廈13層省人事考試中心,由工作人員提供網上報名指導。
(三)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報名,并對網上提交的信息和相關證明材料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弄虛作假、惡意報考的,一經核實,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記入失信檔案、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等。
2、報考人員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保持暢通。
3、農村特困家庭和城鎮低保家庭的報考人員可免除報名費。有關報考人員應先網上繳納報名費,再于筆試當天攜帶有關證明材料(城鎮低保家庭報考者,憑其家庭所在地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特困家庭報考者,憑其家庭所在地縣(區、市)扶貧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到考點主考室現場辦理手續,退回報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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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辦法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含技能測試)相結合的方式。報考受有關單位委托的招聘崗位和專門崗位的人員只參加統一筆試,其資格復審、面試、考核、體檢、公示、辦理聘用核準等按照我省和當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相關規定組織實施。
(一)筆試
1、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達不到比例的,經招聘單位人事主管部門申請、省公務員局同意,可相應減少該崗位的擬招聘人數或降低比例要求予以開考。
2、統一筆試主要內容為政治和經濟基本理論、公共管理、法律基礎、職業能力、職業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識、福建省情等。報考事業單位專業技術、管理崗位人員使用綜合基礎知識A卷,題型為客觀題和主觀題兩部分;報考工勤崗位人員使用綜合基礎知識B卷,題型為客觀題。本次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不開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班。
3、筆試時間。4月22日(星期日)上午,綜合基礎知識A卷9:00—11:30,綜合基礎知識B卷9:00—11:00。
4、筆試地點。本次筆試地點設在福州市區,具體考點將在考生準考證上詳細標明。
5、辦理加分。筆試成績公布前,按照我省有關規定,省公務員局將為符合筆試加分政策、參加我省組織實施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 和“服務社區計劃”等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含參加省外組織實施的上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專門崗位的不予加分)、退役士兵和退役運動員審核辦理加分。具體事項將在福建省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網上發布,逾期不予受理。
6、成績查詢。5月15日前省公務員局將在福建省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網上公布筆試成績及其合格線,并書面通知各招聘單位人事主管部門。考生也可通過聲訊臺9616893711按4號鍵查詢成績。
(二)面試
1、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者,按照每個崗位擬招聘人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招聘崗位另有技能測試的按其要求進行,技能測試具體內容、形式和時間由招聘單位人事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確定并組織實施),不足3倍的按上線人數確定面試人選;報考人員棄權面試或資格復審不符合產生的空額應從上線人員中按筆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如個別崗位只有一名考生進入面試,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及以上。
2、各招聘崗位報考人員的資格復審、面試由各招聘單位人事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和委托單位組織實施。專門崗位報考人員的資格復審、面試,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權限,分別由招聘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各設區市和平潭綜合實驗區人事行政部門負責。
省人事考試中心聯系,電話:13365918335。
招聘工作政策等方面問題咨詢,請與省公務員局(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流動調配處聯系,電話:0591- 87833713。
咨詢、監督電話開通時間為報名期間工作日正常上班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福建省直事業單位2012年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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