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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公安邊防總隊2013年接收104名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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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公安邊防總隊2013年接收104名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

          福建省公安邊防總隊2013年接收104名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

          接收條件

          堅持德、智、體全面發展,把政治標準放在第一位,擇優接收。具體條件是:

          (一)接收對象必須是中共黨員或共青團員。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人民軍隊,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歷史清白,政治可靠,作風正派,思想進步,品德優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決心為保衛祖國、保衛人民和平勞動而志愿獻身邊防事業,并在5年內不提出退出現役要求。有關政治條件按照教育部、公安部、總政治部聯合下發的《關于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和軍隊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政治條件的規定

          (二)接收的對象必須是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錄取,屬于國家招生計劃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進入國家"211工程"高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屬院校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所屬重點高校)應屆畢業生。

          (三)同等條件下,志愿到邊遠艱苦地區工作的畢業生,黨員、學生干部、三好學生和曾服現役的畢業生,因公犧牲干部子女、英烈子女,在文學寫作、音樂表演、舞蹈編導、導演、繪畫、籃球、乒乓球、網球、武術等方面特長突出的畢業生,優先接收。

          (四)必須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并按時獲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五)接收的本科生、研究生年齡分別在24、29周歲以下(截止畢業當年8月31日)。少數民族畢業生,年齡可放寬1歲;曾經服現役的畢業生,年齡可放寬2歲。

          (六)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精神病史,接收對象必須符合《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

          (七)身高:男生為1.70米以上,女生為1.60米以上。

          (八)下列對象不屬于接收范圍:

          1.廣播電視大學、函授大學、職工大學、業余大學、自修大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非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2.職業大學、職業技術學院、民辦大學、獨立學院、成人高校畢業生;

          3.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費、定向畢業生;

          4.軍隊院校為地方培養的畢業生;

          5.有國(境)外學習經歷的畢業生;

          6.在校學習期間,必修課程重修和補考累積4門以上或1門以上補考不及格的畢業生;

          7.結業生、肄業生、中專起點大專生、預科生、專升本以及未獲得學位的本科以上畢業生;

          8.被作留級處理或中途休學超過半年(不含應征入伍)的畢業生,在校期間因違反紀律或其它原因受過處分的畢業生。

          接收計劃

          1.經濟學2人;

          2.法 學46人(含法學、中國革命史與黨史、社會工作、思想政治教育、治安學、偵查學、禁毒);

          3.教育學2人;

          4.文 學20人(含漢語言文學、英語、日語、新聞學、廣播電視新聞學、音樂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

          5.理 學2人(含心理學類);

          6.工 學21人(含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科學與技術、建筑學、土木工程、航海技術、輪機工程、刑事科學技術);

          7.醫 學4人(含臨床醫學、麻醉學);

          8.管理學7人(含會計學、財務管理、行政管理)http://www.sdsgwy.com/。

          非上述專業請勿報名,報名材料不予退還。禁止重復報名,每名報考人員在全國公安現役部隊范圍內限報一個單位,凡重復報名的考生一經查實一律取消錄取資格。

          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至12月30日截止。

          接收程序

          1.個人報名。采取網上報名、個人投送材料報名和現場報名相結合的方式。請符合接收條件的應屆畢業生在網上報名后將個人推薦表(個人學號寫在封面右上角)、普通高等院校全國統一招生錄取新生登記表(學校招生辦復印并蓋章)、成績單原件(學校教務處打印并蓋章)、個人推薦材料(包括外語、計算機、獲獎證書等材料)、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報考公安邊防部隊誠信保證書(自行下載后打印)和個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5張寄至福建省公安邊防總隊政治部干部處。僅網上報名不寄送個人相關材料者視為報名不成功。學生所在院系以上單位需開具學生大學期間學習、表現情況證明材料,屬現役干部子女、因公犧牲干部子女、英烈子女,黨員(含預備黨員),曾擔任學生干部(含具體職務)、獲校級以上獎勵的,證明材料中要予以說明。所有個人推薦及證明材料不予退還。

          2.綜合考查。主要包括面試、體能測試、政治審查、心理素質測試和身體檢查等。

          3.知識能力統一考試。時間為2013年2月下旬,考試由公安部統一命題和組織。主要內容:政治理論、法律知識、科技知識、公文寫作知識和行政職業能力(可參照公務員考試范圍提前復習備考)。

          4.草簽協議。根據知識能力統一考試及綜合考查情況擇優確定擬接收人選。

          5.檔案審查。

          6.入警培訓。時間為2013年7月。

          7.按程序呈報審批入伍。從簽訂接收協議到下達任職命令實行全程篩選淘汰。對學歷學位、身體條件、檔案材料、考試成績等不合格者,以及思想不穩定、有違紀行為,身體、心理等原因不適合部隊工作的,均予以淘汰。

          聯系方式

          聯 系 人:井 澍

          通訊地址:福建省公安邊防總隊政治部干部處(福州市北環西路68號)

          郵政編碼:350003

          報名網址://www.fjgabf.cn:8080或百度"公安現役部隊接收普通高等畢業生報名系統"

          接收信息發布網址://www.fjgabf或百度"福建省公安邊防總隊",接收入警相關信息將在網上實時發布,請定期瀏覽。

          如有不明事項,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可撥打電話0591-87086214咨詢。

          傳 真:0591-87086148

          監督電話:0591-87086234

          電子郵箱:fj_bfzs@126.comhttp://www.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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