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核定的人員編制限額內,根據已核準的單位空缺崗位進行招聘人員計劃申報。招聘條件要符合崗位任職(聘任)條件和要求,做到按崗申報和招聘人員。對專業、學歷等的具體要求應準確規范表述,專業條件不宜作過多過細限制,一般應設置數個相關專業(具體可參考《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
各單位申報招聘計劃要填寫《2015年度南平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申報表
報送申報計劃截止時間為2014年11月30日。凡未在規定的時限內申報需求計劃的單位將視為沒有招聘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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