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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部分省屬事業單位特殊專業技術崗位2012年招聘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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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部分省屬事業單位特殊專業技術崗位2012年招聘人員

          浙江省部分省屬事業單位特殊專業技術崗位2012年招聘人員

          招聘對象和資格條件

          (一)招聘對象

          根據招聘單位設崗和聘用需要,招聘對象分為三類:社會人員、應屆畢業生或不限。招聘對象應為中國(大陸)公民,但不限定戶籍。

          社會人員指報名時已經取得完全資格條件(如學歷、學位)的人員。根據招聘崗位履職需要,應屆畢業生特指境內外普通高校按其學制情況,預計于2012年8月底前畢業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的當年度畢業生。對象不限的,同時包括前兩類人員。

          (二)應聘資格條件

          應聘者除應符合《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

          1、年齡一般不超過規定的年齡上限。例如,上限為35周歲的,如于2012年4月1日報名,凡1976年3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員,均視為符合條件。對于業績突出的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以上職稱的應聘者,如確有必要,招聘單位仍可予以適當放寬。

          2、同時具備不低于《招聘計劃目錄

          3、符合適應招聘崗位工作需要的“專業/學科方向”要求。應聘者是否符合招聘崗位專業或學科方向要求,一般由招聘單位根據應聘者學歷證書、職稱或職業資格證書、實際從事的工作崗位以及科研論文等,結合招聘崗位職責需要進行判斷。

          4、符合招聘崗位的“其他條件”要求。明確給予具備特定條件人員優先待遇的,在獲得符合條件應聘人員報名的情況下,招聘單位可以謝絕其他人員應聘。

          5、資格條件各項目標注有“*”符號的,表明該項內容為彈性條件,一般結合該崗位“其他條件”中相應要求執行。如“學歷/學位”要求為“*博士研究生”,同時注明“*具有副高以上職稱者放寬到碩士”的崗位,具有碩士學位的副教授即視為符合條件。

          組織實施有關安排

          (一)實施時間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少20天后,由各招聘單位根據符合報名條件的人數情況,不定期組織考試,直至相應崗位招聘計劃實施完畢。

          招聘實施時間截止招聘計劃下一個更新周期,每個周期暫定6個月。

          (二)招聘程序

          公開招聘程序包括公布招聘信息、報名、資格審查、考試、考核、體檢、擬聘人員公示、聘用等環節。按照直接考核方式聘用的,不安排考試。

          (三)信息公開

          各招聘單位將在本公告基礎上,結合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具體安排,在《招聘計劃目錄

          各單位公開招聘實施過程有關情況和招聘結果均在該指定網站公布。

          報名和應聘資格的取得

          (一)報名

          凡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應聘者,均可自招聘公告發布之日起,在招聘組織實施工作周期內,按照招聘單位要求的報名方式,提供必要的報名材料,應聘尚空缺的招聘崗位。報名可同時針對本人符合資格條件的所有單位、崗位。

          1、報名方式。應聘者可通過網上報名系統、電子郵件、郵寄等方式報名。各單位具體采用的報名方式見《招聘計劃目錄

          2、報名材料。除在線報名方式要求按系統提示填寫報名信息外,應聘者一般可僅提供報名表(樣式見附件2)。部分招聘單位要求提供與崗位資格條件相關的其他材料,如近年內代表性論文著作、科研成果、獲獎及文獻收錄和引用證明,以及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執業資格證書、職稱證書等,以招聘單位要求為準。

          (二)應聘資格的取得

          1、資格審查。招聘單位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后,將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或電子郵件、手機短信等方式反饋資格審查結果。對于報名表上應聘單位(含部門)、崗位名稱和崗位代碼等關鍵信息缺失的報名申請,招聘單位可以不予反饋。

          2、決定組織考試、考核。自公告之日起至少兩周之后,招聘單位可根據各崗位符合資格條件報名人數、人員情況和本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具體安排,研究是否針對具體崗位組織考試選拔或針對特定應聘者進行直接考核。

          全部招聘崗位不設定最低開考比例,按實際符合資格條件人數組織考試。

          對于業績突出的博士研究生,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人員,或者具有副高專業技術任職資格且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人員,招聘單位研究后如認定其應聘崗位無法形成競爭,可以不安排考試,改用直接考核的方式決定是否聘用。

          3、取得應聘資格。招聘單位研究決定針對具體崗位組織考試、考核的,符合資格條件的應聘者即獲得應聘資格。招聘單位將及時通過電話、電子郵件、手機短信等方式,通知相關人員考試、考核工作具體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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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擬聘人員的確定

          (一)考試

          考試一般采用面試方式進行。個別單位對于招聘對象學歷(學位)層次略低的崗位,或者因合格報名人數較多而有必要進行初步篩選并縮小面試人員范圍的崗位,將視情況安排筆試。

          面試采用專業答辯、試講(教師)、試診(醫療)、學術報告以及結構化面試等形式進行,各種形式可以獨立或綜合應用。

          有關考試的具體辦法和安排由招聘單位確定,并通知應聘人員。

          浙江省部分省屬事業單位特殊專業技術崗位2012年招聘人員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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