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波工程學院2013年招聘86名高層次人才(教師)
招聘對象基本條件(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招聘辦法和步驟(一)報名與資格初審1、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3年10月31日止。2、報名辦法:請將個人簡歷電子稿發送郵件至rsc@nbut.cn,郵件主題請標明“應聘崗位+姓名”。3、資格初審:寧波工程學院人事處將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符合招聘條件的,方可獲得考試資格。認定招聘崗位為長期招聘不足的緊缺崗位,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數與招聘崗位人數之比達不到3:1時,按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數進入考試程序。本招聘信息將在神州學人、教育在線、研究生人才網、中國高校教師招聘網等網站發布。通過資格初審進入考試程序的應聘人員將由人事處通知本人,同時通知考試時間、地點及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http://www.sdsgwy.com/。
(二)考試考試采取面試的辦法進行,面試形式包括“單獨面試”或“試講+面試”兩種形式。招聘條件為正高專業技術職稱或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員,將從符合報名條件的應聘人員中擇優選擇應聘人員進行面試;招聘條件為副高專業技術職稱起點的崗位,學院定期組織面試。1、資格復審面試前,將對通過資格初審進入考試程序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報名表、本人簡歷、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書(學位證)、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及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2、面試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所報崗位的專業知識水平、教學能力、研發能力、創新能力、成果轉化能力等教學、科研能力。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3、成績在成績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面試成績相同的增加考試課目。面試成績以及參加體檢與考核人員名單將于面試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學院(http://www.nbut.cn/http://www.sdsgwy.com/)網站上公布。聯系地址和聯系方式:寧波工程學院東校區行政樓332辦公室,寧波市風華路201號聯系人:劉老師聯系電話:0574-87616030
浙江寧波工程學院2013年招聘高層次人才(教師)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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