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市拱墅區事業單位招聘53名工作人員
一、招考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計劃人數53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報考條件及相關情況,詳見《2013年拱墅區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二、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具有杭州市區常住戶口(不含蕭山、余杭),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不包括2013年高校應屆畢業生。(以2013年1月1日前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需的要求,能勝任崗位工作;
6、報考人員除了具備以上條件外,不同職位還需符合各招聘崗位做出的具體規定(詳見《計劃表
7、有關學歷、學位,按《計劃表
8、招聘崗位有專業要求的,參考《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參考目錄
9、部分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歷”,是指在各類單位正式從事與招聘崗位相同或相近工作的經歷。對工作經歷的認定,以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及其它有效證明為準,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工作時間計算到2012年12月31日為止;
10、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11、謝絕在讀的普通高校學生報考(不受理2013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報考)。
三、招聘程序
1、發布招聘公告;2、組織報名與資格初審;3、交費;4、審核并在準考證上加蓋有效公章;5、筆試;6、資格復審;7、面試;8、體檢;9、考察;10、公示;11、聘用。
四、考試形式、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由拱墅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www.sdsgwy.com,試題委托專業考試機構制作。
1、筆試:筆試分為綜合基礎知識和材料作文。
2、面試:面試由拱墅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按照筆試成績,根據錄用指標數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招聘崗位參加筆試人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筆試人員確定面試對象。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
面試前,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對入圍面試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職)業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的,不得參加面試。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
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將在該職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筆試和面試成績的比例為50:50。
3、時間:筆試定在2013年1月20日(周日)上午,具體時間和地點在準考證上明確。面試時間和地點待筆試成績揭曉后另行通知。
五、體檢和考察
將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崗位1:1確定最高分的人員為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人事廳、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體檢、考察結束后,對擬聘用人選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地點為:拱墅區人才網,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對公示中反映的問題,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進行調查核實,作出是否可以聘用的決定。
被聘用人員憑合同解除證明、失業證明等辦理報到手續,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或發現有不符合報考資格和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出現取消聘用資格情況時,不再實行遞補。
聘用人員實行聘用制,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實行3個月的試用期,待遇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七、報名事項
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 2013年1月12日(周六)9:00--16:00到拱墅人民政府2號樓食堂,現場報名。
每位報名者限報一個崗位(報考兩個崗位以上無效),報考者可事先在拱墅人才網上下載《報名表
報名時所需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為:
1、報考人員提供戶口簿(戶籍證明)、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近期免冠1寸正照3張。此外,歷屆未就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還須提供報到證;失業人員出具解聘證明或失業證;有相關工作經歷要求的需提供相關證明(合同或單位證明)。
2、根據崗位要求提供其它證明、證件。
3、考生報名時提供的復印件概不退還。
4、聯系電話:88259666(咨詢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報名期間與雙休日除外)。
2013年杭州市拱墅區部分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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