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溫州市鹿城區事業單位2013年招聘(選調)95名工作人員
招聘(選調)對象基本條件(1)具有崗位要求的戶籍條件(以2013年3月27日戶口所在地為準),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可憑生源地戶籍報名(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2)選調對象須為溫州市事業單位在編在崗滿三年(含試用期)的人員,且近二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等次及以上。(3)凡報名資格條件中涉及到時間起止問題的,其計算時間統一截止到2013年3月27日。招聘(選調)單位和具體崗位要求1、招聘(選調)單位和具體崗位要求詳見《2013年溫州市鹿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二)筆試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1、統一進行以《綜合應用能力
2013年溫州市鹿城區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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