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對象基本條件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2、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3、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5、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招聘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注:年齡和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派遣公告發布之日。應屆畢業生報名時須提供學校就業推薦表和學生證,并須于2014年10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應聘人員為國(境)外留學回國人員的,報名時須于2014年10月31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專業以所學課程為準。
招聘辦法和步驟(一)報名與資格初審1、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至2014年10月31日2、報名辦法:網上報名,也可以到寧波市農科院現場咨詢、報名。應聘人員填好報名表(詳見附件),通過有效途徑提供報名表、本人簡歷、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書(學位證)、應屆生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有工作經歷的提供勞動合同或企(事)業養老交費憑據、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及相關證件復印件。 3、資格初審: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寧波市農科院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符合招聘條件的,方可獲得考核資格。報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者,不能通過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進入考核的人員將由寧波市農科院通知本人,同時通知考核時間、地點及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4、本次招聘的為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人才,按照市人社局有關文件,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員直接進入考核程序。5、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招聘指標予以取消。(二)考核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直接考核的辦法進行,由招聘單位具體組織實施。1、資格復審考核前,凡通過電子郵件或郵寄形式報名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報名表、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書(學位證)、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勞動合同或企(事)業養老交費憑據、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考核。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考核資格。2、考核考核根據教育背景、專業素養、學術水平、科研成果等情況對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全面考核。在考核合格人員中,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將于考核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寧波市農科院網站上公布。并由黨政辦通知參加體檢人員。(三)體檢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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