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10年南京市公安機關招考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工作,根據《江蘇省公安機關錄用國家公務員(人民警察)實施辦法(試行)
五、考錄程序和方法步驟 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工作由南京市人事局、公安局按照本方案規定程序實施。 1、報名、面試考核。在相關院校和相關專業范圍內公開發布招錄信息,通過個人自愿報名的形式,對符合招錄條件的人員組織面試考核和專業測試。根據面試考核和專業測試成績情況,擇優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2、體檢、體能測試。參加體檢人員按照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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