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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江蘇蘇州市公務員招考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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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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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江蘇蘇州市公務員招考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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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中共江蘇省委組織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于印發《江蘇省201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

          一、招錄范圍

          全市各級黨委、人大、行政、政協、審判、檢察、民主黨派和工商聯機關、省垂直管理部門所屬機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民團體、群眾團體機關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

          二、報考條件和對象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74年3月10日至1992年3月16日期間出生)。招考優秀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的職位可放寬至40周歲;報考公安、司法人民警察的年齡要求詳見《蘇州市公安機關2010年考試錄用人民警察簡章

          4.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并具備擬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具體見職位簡介表);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報考公安、司法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還應具備《蘇州市公安機關2010年考試錄用人民警察簡章

          7.具備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其它條件;

          8.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具有研究生學歷(全日制)的社會在職人員,報考不受生源地(指應屆畢業生)或戶籍(指社會在職人員)限制。符合政策性安置的人員(如:夫妻分居兩地、父母身邊無子女、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等),可以報考配偶或父母所在地的職位。蘇州(含所轄各市,下同)生源的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畢業生、本科及以上學歷的蘇州戶籍社會在職人員可在全市范圍內報考;

          9、報考監獄、勞教系統職位的人員,可放寬至省內戶籍。

          三、報名辦法

          1.報名方式:本次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均通過網絡同步進行,不接受現場報名。報考人員可選擇在省內考區參加筆試。

          (1)報名網址:蘇州市人事考試網(www.szrsks.com)。

          (2)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0年3月10日9:00-—3月16日16:00

          (照片要求:近期免冠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資格初審、繳費時間:2010年3月10日9:00---3月18日16:00。

          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招錄單位資格初審,通過初審后進行繳費,完成繳費后,方視為通過該職位資格審查。

          (3)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自行到報名確認的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時間:2010年4月19日--24日。

          (4)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首先要進行現場目測和心理素質測評,通過現場目測和心理素質測評的考生,方可網上報名。現場目測和心理素質測評具體安排詳見《蘇州市公安機關2010年考試錄用人民警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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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按規定的程序辦法核減招考計劃,直至取消該職位。報考被取消職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它職位(按原報名程序進行),補報名時間:2010年3月20日9:00-16:00。

          四、筆試

          1.筆試科目: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公共科目筆試分為A、B、C三類:

          A類職位考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

          B類職位考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

          C類職位科考試目為:《公共基礎知識

          考試不指定復習用書,各科考試范圍見《江蘇省2010年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

          2.筆試時間:2010年4月25日,具體安排為:上午 8∶00-9∶30《公共基礎知識

          報考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筆試成績的合格分數線由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公務員局確定。考生可登陸下列網站查詢筆試成績:蘇州人力資源保障網(www.rsj.suzhou.gov.cn)、蘇州人才市場網(www.szrc.cn)、蘇州市人事考試網(www.szrsks.com)。

          五、資格復審

          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根據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對取得面試資格的考生,在領取面試通知書前進行報考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符合報考職位條件和報考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

          (1)2010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持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

          (2)其他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畢業證書、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它證明材料原件(交復印件)。

          (3)夫妻兩地分居的,還應出示結婚證書、在蘇州一方的身份證、戶籍證明;父母身邊無子女的,還應出示父母雙方在蘇州的戶籍證明;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還應出示軍隊師以上政治部門同意隨軍的批文;留學歸國人員提供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

          (4)社會在職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員。

          六、面試及成績計算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面試成績不設合格分數線,但形不成競爭的面試職位,面試成績達到60分為合格。面試結束后,以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有專業科目口試的,則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35%、專業口試成績占15%、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總成績。

          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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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體檢和考察(政審)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用人單位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總成績相同的,取筆試高分者)。

          1.2010年招錄體檢工作執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2. 報考公安人民警察的考生,體能測試和體檢在面試前進行。

          3.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有關規定進行考察;報考法院、檢察院系統和公安、司法人民警察的,按有關規定進行政審。

          4.因體檢、考察或政審不合格出現缺額時,在報考同一職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

          5. 實行一次性體檢。體能測試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八、錄用

          經考試、體檢、考察(政審)合格的人員,由錄用審批機關在市人力資源保障網站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期限為7天。如有舉報,要求舉報者署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確定擬錄用人員后,由招考單位選擇填寫《江蘇省錄用公務員審批表

          被錄用的人員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處理。擬錄用人員主動放棄錄用資格的,可從該職位考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錄用審批后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經批準錄用的人員,由省或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發放《錄用通知書

          新錄用的公務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予以任職定級;考核不合格的,經批準取消其錄用資格。

          九、紀律和監督

          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必須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招考紀律,嚴格秉公辦事,嚴把公務員“進口”渠道,杜絕公務員錄用上的不正之風,一經發現予以查處。整個考錄工作接受市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特設立監督舉報電話:(0512)68610323

          十、本簡章由中共蘇州市委組織部、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省垂直管理部門所屬機構招考錄用事項由省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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