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區直事業單位2012年招聘人員
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熱愛應聘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以下(1977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崗位表
6、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條件,且在崗位要求的學歷階段所學專業為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其中專業條件按“類”設置的按《淮安市公務員招錄考試專業參考目錄(2012)
7、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應聘。
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崗位以及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招聘程序和方法
根據“自愿報名、公平競爭、擇優聘用”的原則,本次招聘工作由開發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公招領導小組)統一組織招聘考試。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應聘人員需持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戶籍證明)、畢業證書(2012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原件)、職稱證書和應聘崗位需要的其他證件,2寸免冠同版彩照4張,1000字左右個人自傳以及能反映本人相關能力水平的證書及材料的原件(并提供復印件一份),于2012年5月16日--5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到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企業服務中心(淮安市迎賓大道8號)17樓1712房間報名。
2、由開發區公招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名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初步審查,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如實填寫《開發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3、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資格初審期間或資格初審未通過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可以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4、報名結束后,符合條件報考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公招領導小組相應按比例核減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崗位被取消的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可重新補報其它符合條件的崗位。
5、已報名并繳費的人員于2012年5月24日攜帶身份證或戶口簿(戶籍證明)到開發區企業服務中心一樓大廳領取準考證http://www.sdsgwy.com/。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先行繳費,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特困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機構出具的絕對貧困證明和絕對貧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于2012年5月30日到報名地點辦理減免手續,退還筆試費。
(二)筆試
報考人員須參加公招領導小組統一組織的筆試。
筆試科目為一門,其中機關服務中心辦事員崗位筆試內容為寫作及寫作知識,其它崗位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含寫作)及與招聘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本次筆試不指定輔導用書)。
筆試時間:2012年5月26日(周六)上午8:30-11:00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三)資格復審與面試
筆試閱卷結束后,由公招領導小組根據同崗位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及各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公招領導小組對其資格進行復審,復審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應聘同一崗位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遞補后資格復審通過的面試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進入面試。資格復審時,考生應如實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材料。應聘人員須交驗的材料有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等。經審查,對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供資格復審相關材料的視為復審不合格http://www.sdsgwy.com/。
面試前,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在開發區網站公布。參加面試的考生需繳納面試費100元/人。
面試由公招領導小組統一組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60分及以上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政策咨詢電話:0517—836001590517—83716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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