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泰興市部分事業單位2012年招聘人員
報考條件報考人員除符合招聘計劃規定的基本資格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全面履行本崗位職責的能力;2.身體健康,符合本次招聘的體檢標準;3.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7年1月10日至1995年1月12日期間出生);4.省選聘“大學生‘村官’”不限戶籍,其他報考人員應為本市戶籍或普通高校入學時為本市戶籍。5.定向招聘省選聘“大學生‘村官’”的崗位,報名人員應為本市聘期已滿且考核合格,現仍在村(社區)任職的省選聘“大學生‘村官’”。招聘程序和方法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事項、報名、筆試、面試與資格復核、體檢、考核、聘用審批等七個步驟實施。具體程序和方法如下:(一)發布招聘事項通過新聞媒體、信息發布指定網站等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泰興市2012年度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四)面試與資格復核1.確定面試人選筆試結束后,市人社部門根據考生筆試成績,按各崗位招聘名額3倍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參加面試人數與崗位招聘名額之比不足3∶1的崗位,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面試。2.報考資格復核對參加面試的考生,由市人社部門在發放面試通知書時進行報考資格復核(對報考人員的報考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對不符合《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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