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蘇州太倉市2013年部分事業單位招聘136工作人員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凡符合本次公開招聘的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技能、身體條件等資格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二、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未受過任何刑事、黨紀、政紀處分;
2、具備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3、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4、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7年3月4日至1995年3月4日期間出生)。
三、招聘職位、人數及條件
招聘職位、人數及條件見附表。
四、報名和有關事項
㈠報名時間:2013年3月4日9︰30—6日16︰00。
㈡報名方法:符合報考職位條件者,可登錄太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tchrss.gov.cn,www.sdsgwy.com)進行網上報名,不受理網下現場報名,每個報名者限報一個職位。報名者登錄太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網上報名系統后,須按照電腦系統提示完成報名基本信息錄入和上傳驗證時須提供的資料,經系統審核通過后,確認網上報名成功。網上報名通過者須按系統公告的通知于3月8日—9 日9︰30—15︰30攜帶相關資料原件,到太倉市人力資源市場(柳州路38號)辦理報名驗證手續,逾期作放棄處理。
驗證須提供的資料原件:⑴本人身份證;⑵201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出具 “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生源戶籍證明(家庭戶口簿);其他人員出具學歷(學位)證書、戶籍證明(戶口簿);⑶應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件)。
筆試費:100元/人(報名驗證通過后交納);面試費:100元/人(面試前交納)。現享受城鄉低保待遇家庭的考生,可憑民政部門發放的相關證明,經審核確認后減免。
㈢有關事項:
1、報名者須對照本簡章規定的報考條件如實申報,在筆試、面試、體檢、考察、資格復查、公示、聘用等過程中,凡有弄虛作假或重復報名等違反本簡章規定的行為一經查實,則隨時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責任自負。
2、報名者須按招聘崗位要求準備齊全相關的證件資料原件和電子掃描件(照片),在網上報名時按系統提示上傳相關圖片或照片資料,在驗證時按招聘崗位要求出示相關證件資料原件,因提供資料不全驗證不通過,責任自負。
3、進入筆試、專業技能測試、面試、體檢等各個招考環節的考生須按系統公告的通知在規定時間內,自行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
4、歸國留學人員,除出示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工作經歷證明或檔案關系托管證明和應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件)外,另須出示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5、報名者如被錄用,須按《錄取通知
6、招聘崗位的條件中有戶籍要求的,在職人員和尚未辦理就業派遣手續往屆畢業生的戶籍以2013年3月4日戶籍所在地為準;201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以生源戶籍所在地為準。
7、招聘崗位的條件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是指截止2013年3月4日前,在各類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的累計工作經歷。如2年及以上工作經歷要求的,即起算時間為2011年3月4日前,以此類推。靈活就業、個體經營的人員,也可視為具有工作經歷,其工作經歷時間自登記靈活就業并審批確認或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勞動合同、社保繳費清單可作為工作經歷證明依據。在全日制院校就讀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8、目前尚未辦理就業派遣手續的往屆畢業生按社會在職人員辦理。
9、對當年享受城鄉低保待遇家庭的考生、復退軍人考生以及本科階段為“985”工程院校(本一分數線以上錄取)的考生,在報名時考生自行申報,驗證時須攜帶相應證件,“985”工程院校考生須提供生源所在地招生部門出具的本一分數線錄取證明,經相關部門審核通過后,在筆試環節加分,加分標準為考生筆試成績的10%(以100分為上限)。驗證時不能出具相應證件的,作無效申報處理。
五、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有加試要求的崗位還須加試專業技能測試。考試成績保留2位小數,第3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計算。為了保證招錄質量,報名人數與錄用計劃數不足3︰1比例的職位相應縮減錄用計劃數,直至取消該職位。報考被取消職位的人員可在2013年3月11日根據職位要求重新填報。
㈠筆試。筆試時間為2013年4月6日,具體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
㈡專業技能測試。部分崗位需加試專業技能測試,測試時間為2013年4月13日,具體時間和地點以《專業技能測試通知
㈢面試。面試時間為2013年4月20日,具體時間和地點以《面試通知
六、體檢、考察、資格復查、公示
在面試合格分數線以上,根據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加試專業技能測試的,筆試成績占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40%),按擬招職位錄用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高分者為前,若名次仍相同的,以專業技能測試高分者為前),并組織體檢。本次招聘實行一次性體檢,具體時間、地點以通知為準。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七、錄取和聘用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資格復查、公示合格后,發給錄取通知書,錄取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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