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鎮江市事業單位2013年上半年招聘168名工作人員
報考條件、對象(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二)年齡一般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7年3月31日至1995年3月31日期間出生,部分崗位對年齡、戶籍有明確要求的,從其要求),年齡、工作經歷等計算的基準日期為2013年3月31日(畢業生在校期間的實習、勤工助學等不列入工作年限);(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四)具備良好的品行;(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要求;(六)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七)招聘崗位、人數和所要求的學歷、專業等資格條件詳見《2013年上半年鎮江市事業單位集中公開招聘崗位表
資格審查(一)資格初審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在網上對考生填寫的信息認真進行資格初審,并在考生報名24小時內提出審核意見。資格初審要求:1.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2.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說明理由;3.對考生填報信息有疑義的,應注明缺失或補充的內容。(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審查內容為筆試后入圍下一輪測試的人員報名所需資格條件的證書或證明等材料的原件。符合條件的應屆畢業生需提供推薦表原件;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除報名資格條件中要求的材料外,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回國人員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證明和所修課程目錄;資格條件中有大學英語四級或六級要求的,需提供相應的合格證書,提供四級或六級考試成績通知單的,相應的成績不低于425分。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在主管部門網站公布,資格復審時間要求為:A類崗位:5月20日前完成;B類崗位:用人單位組織專業科目測試前5日完成;C類崗位:用人單位組織專業面試或技能測試前5日完成。資格復審不通過的考生,取消入圍下一輪測試資格,并在報考同崗位的考生中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人選。(三)錄用公示前資格審查擬錄用公示前,各崗位擬聘用人員須提供報名材料原件至下述地址進行錄用前審查:1.崗位代碼001-111:市人社局事業單位管理處(運河路79號811室);2.崗位代碼112-117: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處(南徐大道68號5號樓206室);3.崗位代碼118-119:京口區委組織部(學府路39號4樓405室);4.崗位代碼120-151:京口區人社局(京口路18號3樓307室)。錄用公示前資格審查如發現不符合應聘崗位所應具備的資格條件或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該擬聘用人員聘用資格并追究初審、復審單位和人員責任。考試(一)分類考試方法和成績計算考試根據崗位分類,采取筆試、面試、專業科目測試、技能測試四種方式中不少于兩種方式進行。1.A類崗位考試由公共科目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公共科目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主要包括管理學、經濟學、哲學、法律、語文、公文基礎知識、時政等,下同)和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試;筆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末位同分則一并進入面試);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公共科目筆試和結構化面試均采取百分制,總成績按照筆試和面試各占50%的比例計算。2.B類崗位考試一般由筆試、專業科目測試和面試三部分組成。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或專業知識;筆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進入專業科目測試和面試人選(末位同分則一并進入專業科目測試和面試),專業科目測試的內容為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方式為筆試、答辯、評審等;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筆試、專業科目測試和結構化面試均采取百分制,總成績按筆試成績40%、專業科目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30%的比例計算。部分B類崗位考試方式及成績計算《崗位表
2013年上半年鎮江市事業單位集中公開招聘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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