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調單位與職位
詳見《2013年下半年鹽城市射陽縣機關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
選調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一定的政治理論水平、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
2、具有較強的業務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文秘、綜合等職位還須具有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
3、本縣范圍內具備與所選調單位相應的編制性質與人員身份(或順向性質),報考者在現單位(在編)工作至少滿2年方可報考。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13年10月31日。年齡以報名截止時間計算。
4、年度考核近兩年合格(稱職)以上,無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情況。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選調程序
公開選調工作按照“自愿報考、公開競爭、擇優選調”的原則,采取考試、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按隸屬關系分別牽頭組織,相關環節會同有關選調單位主管部門具體實施,主要程序為:
1、報名:符合選調條件的人員,本人攜《報名登記表
2、資格審查:11月28日,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分別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對報名人員提供的報考信息進行審核,確定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選。
報名人數需超過選調職位數,達1:3方可開考;如達不到1:3的開考比例,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分別與相關部門會商后決定是否開考;如不開考,被取消職位報名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可以選報其他符合條件的開考職位。
3、筆試和面試:
12月上旬組織筆試,筆試主要測試公共基礎知識及寫作,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職位取前3名進入面試,筆試總分為200分制,合格分數線為120分。文秘工作崗位側重寫作能力測試。
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綜合分析、計劃組織、人際溝通、應變、履職及語言表達等要素,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合格分數線為60分,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總分計算方法:筆試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占60%;面試成績占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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