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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蘇省泰州市海陵區事業單位2014年招聘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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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蘇省泰州市海陵區事業單位2014年招聘17人

          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本次全區參與招聘的事業單位共17家,計劃招聘17人。各單位招聘崗位、人數和相關要求詳見《泰州市海陵區事業單位2014年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報考條件和招聘對象

          (一)報考條件

          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8年7月4日至1996年7月6日期間出生);

          (二)招聘對象

          1.具有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生,報考不受戶籍(指社會人員,下同)限制,其他具有泰州市戶籍(《崗位簡介表

          海陵區戶籍指在本公告公布之日前具有現海陵區行政區劃范圍內的戶籍,含省農業開發區,不含醫藥高新區和泰州市境內的高等院校集體戶籍;

          2.定向招聘大學生村官的崗位,招聘對象為:聘期已滿3年且考核合格,現仍在海陵區村(社區)任職的省選聘大學生村官;不受戶籍限制。

          3.定向招聘職業化社區工作者的崗位,招聘對象為:聘期已滿2年且考核合格,現仍在海陵區社區任職的職業化社區工作者;不受戶籍限制。

          4.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官)的崗位,招聘對象為:已退出現役的士兵(官),限海陵區戶籍。

          5.下列人員不得應聘:現役軍人;在讀非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6.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與本人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的回避關系的崗位。報考人員如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報考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海陵區委組織部、海陵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海陵區組織人社部門)共同組織,按照公布招聘事項、報名與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與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8個步驟實施。其中,考察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按海陵區組織人社部門的要求自行組織,并上報結果。具體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項

          海陵區組織人社部門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海陵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等媒體向社會公布招聘信息。招聘簡章、招聘崗位等相關要求及各崗位的專業參考目錄、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及地點等均在上述指定網站公布。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2014年7月4日-2014年7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補報。

          2.報名地點:海陵區人社局(泰州市海陵南路628號,海陵區人力資源市場)。

          3.報名方式:本次報名工作采取現場報名,不接受網上、信函、電話等方式報名。本人現場報名有困難的,也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代報者除提供考生的報名材料和委托函外,還需提供代報者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報名時須提交下列材料:

          (1)《海陵區201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2)2寸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張;

          (3)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留學歸國人員還須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我國駐外使領館的證明材料;

          (5)有戶籍要求的須提供戶籍證明。省選聘大學生村官須提供區委組織部出具的相關證明。職業化社區工作者須提供區民政局出具的相關證明。退役士兵(官)須提供退役證明。

          (6)報考有“工作經歷”要求崗位的考生,須提供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或用工合同。

          (7)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8)筆試報名費100元/人。

          5.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正確理解和把握招聘崗位的要求和自身條件,須按崗位要求如實填寫報名信息,考生對自己報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全責。如因所填寫內容不真實、不準確、不全面而影響考生考試和聘用的,責任自負。

          (2)報考人員根據考生自身條件,對照《簡章

          (3)區組織人社部門負責報考人員的資格初審。經審查后,辦理報名手續,領取《領取準考證通知單

          (4)報考人員報名時,須符合《崗位簡介表

          (5)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達不到3:1開考比例的崗位,由區人社局報市公開招聘綜合主管部門相應核減招聘崗位數或取消招聘崗位,核減或取消崗位情況將在泰州市海陵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告。因達不到開考比例崗位的報考人員,符合其他招聘崗位條件的,由區人社局通知考生可改報其他崗位。改報名時間:2014年7月9日(14:30-17:30),地點:海陵區人社局(泰州市海陵南路628號,海陵區人力資源市場)。

          (6)領取準考證。報考人員于2014年7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憑居民身份證和《領取準考證通知單

          (三)筆試

          1.筆試方式和內容。筆試實行百分制計算,采用閉卷考試方式,筆試內容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必備知識與能力,包括公共基礎知識、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試和寫作等。筆試不指定考試大綱和教材。

          2.筆試時間為2014年7月19日上午8:30-11:00進行,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筆試綜合成績于2014年7月25日在泰州市海陵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布,60分為合格分數線,不合格不得進入下一環節。同時公布面試考生名單及領取面試通知書的時間。

          (四)資格復審與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

          筆試結束后,按筆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數和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崗位數之比不足3∶1的崗位,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面試。

          2.資格復審

          對面試人選,由海陵區組織人社部門在發放面試通知書時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

          (1)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戶籍證明、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等相關證件。未就業的考生須提供未就業證明;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還須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等相關材料;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應屆畢業生須同時提供簽約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可延遲至體檢前提供);社會在職人員須同時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還需主管部門同意)的證明(可延遲至體檢前提供);

          (2)報考崗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

          (3)考生所提供證件、證明均為原件及復印件;

          (4)面試費100元/人。

          對不能按上述規定提供有效證件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3.面試組織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面試實行百分制計算,60分合格,不合格不得進入下一環節。面試成績經考場監督員審核后,由主考官當場通知考生。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總成績計算方法

          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合成后的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未參加面試的考生和面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計總成績。

          政策咨詢電話:

          0523—86226200(區委組織部),0523—86228791(區人社局)

          監督電話:

          0523—86243110(海陵區紀委、監察局)

          泰州市海陵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rsj.tzhl.gov.cn/。

          泰州市海陵區事業單位2014年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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