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gress id="6tu77"><bdo id="6tu77"></bdo></progress>

<tbody id="6tu77"></tbody>

        1. <samp id="6tu77"><ins id="6tu77"><u id="6tu77"></u></ins></samp>
          <tbody id="6tu77"></tbody>

          <samp id="6tu77"><ins id="6tu77"><u id="6tu77"></u></ins></samp>
        2. <progress id="6tu77"><bdo id="6tu77"></bdo></progress>
          <samp id="6tu77"><ins id="6tu77"><ruby id="6tu77"></ruby></ins></samp><tbody id="6tu77"></tbody>
          <samp id="6tu77"></samp>
        3.  
          2011年上海市公安系統人民警察學員招考公告

          首頁 > 

          公務員

           > 上海

           > 2011年上海市公安...

          2011年上海市公安系統人民警察學員招考公告

          2011年上海市公安系統人民警察學員招考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一、報考對象和條件

          (一)報考對象

          上海生源或具有上海市常住戶口(高校集體戶口除外),2010屆與2011屆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高專、高職)及其以上學歷的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25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方式詳見政策問答);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公安部門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考試報名辦法

          (一)本次考試一律采取網絡報名和繳費的方式進行。網上報名時間為8月8日10:00至8月12日12:00,網上繳費時間為8月8日10:00至8月12日18:00,網上下載準考證時間為8月31日10:00至9月1日18:00。報名和繳費的網站為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http://www.shacs.gov.cn/)和上海“21世紀人才網”(http://www.21cnhr.gov.cn/)。

          (二)實行告知承諾制。考生報名時,須按照公布的報考條件和職位要求,如實填寫《公安系統人民警察學員考試報名信息表

          (三)定向招考。報考公安系統人民警察學員的考生,不能同時報考法院系統的司法警察學員職位。

          三、考試方法和內容

          (一)本次考試分筆試、面試。筆試內容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二)筆試時間定于9月3日。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準時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本人的準考證和身份證。

          (三)筆試成績及合格分數線可于9月29日上午10時起,通過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上海“21世紀人才網”、“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站”查詢。

          (四)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參加由上海市公安局統一組織的面試,面試包括心理測試、結構化面試和體能測評。面試通知將在“上海公安門戶網”(http://www.police.sh.cn/)發布。

          四、體檢和考察

          (一)經面試合格的考生,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二)體檢合格后,由上海市公安局負責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和任職資格等進行綜合考察。

          五、錄取方式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將在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和上海“21世紀人才網”上公示一周。無異議的,由上海公安高等專科學校發送入學錄取通知書。

          六、招考職位及資格條件

          詳見《2011年上海市公安系統人民警察學員招考簡章

          七、在校待遇

          學員學制一年半。學員入學后,著人民警察制服(按公安部規定本人承擔40%服裝費)。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獎學金、助學金、助學貸款和醫療保障制度。學員在校期間不具有公務員身份。

          八、畢業與就業去向

          在堅持政治建警、政治建校的辦學原則下,嚴格實施警務化管理和警察專業化教學訓練,嚴格各項考核與測評。對政治素質、心理素質、專業技能或體能素質不能達標的學員實行淘汰制。合格畢業后,由上海市公安局進行定向分配,并正式辦理公務員錄用審批手續,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不合格的,取消錄用。在試用期內必須參加公務員初任培訓考試。

          九、招考咨詢與監督

          政策咨詢詳見《2011年上海市公安系統人民警察學員招考政策問答

          政策咨詢電話:28957596

          考務咨詢電話:64049005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24022726

          網上繳費咨詢電話:95516轉5

          監督電話:22020775、22020791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

          附件:

          1.2011年上海市公安系統人民警察學員招考政策問答

          2.2011年上海市公安系統人民警察學員招考簡章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

          查看全部

          推薦文章

          猜你喜歡

          附近的人在看

          推薦閱讀

          拓展閱讀

          相關資訊

          最新資訊

          網友關注

          ?
          国产精品一区二区久久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