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經濟管理干部學院2011年招聘工作人員
引進招聘人才的專業方向及人數
1、理論經濟學2名
2、財務管理2名
3、人力資源管理1名
4、企業戰略管理1名
5、組織行為學2名
6、法學1名
6、學報編輯1名
引進招聘人才的條件及待遇
1、領軍人才的主要條件與待遇:
需滿足下列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定地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近五年內主持過國家級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課題;
(3)近五年內在本專業權威學術刊物上發表過高質量的學術論文,或在本專業領域出版過有影響的學術專著,獲得過省(部)級政府頒發的二等以上的科研成果獎(第一作者成果)
(4)引進到教學崗位的必須是具有較高的教學水平與較強的教學能力、具有較高社會影響力、能擔當高端培訓任務的品牌教授;
(5)年齡一般在50周歲以下,具有正高職稱。
主要待遇:
給予每位引進對象安家費100萬元(不含科研啟動費);自引進后的五年內每月給予1萬元的購房補貼。
2、學科帶頭人的主要條件與待遇:
需滿足下列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定地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近五年內主持過省市級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課題;
(3)近五年內在本專業權威學術刊物上發表過高質量的學術論文,或在本專業領域出版過有影響的學術專著;
(4)引進到教學崗位的必須具有較高的教學水平與較強的教學能力、具有一定社會影響力、能擔當高層次培訓任務的品牌教授;
(5)年齡一般在45周歲以下,具有正高職稱。
主要待遇:
給予每位引進對象安家費80萬元(不含科研啟動費);自引進后的五年內,每月給予8000元的的購房補貼。
3、骨干人才的主要條件與待遇:
需滿足下列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定地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具有副高以上職稱;或者具有較強科研能力,并有教學潛質的應屆博士畢業生。
主要待遇:
對于家住外省市和本市遠郊區、在本市市區或近郊區暫無住房的新進骨干人才,單位提供集體宿舍,房租標準按院(校)《教師公寓管理條例(修訂)
4、學報編輯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定地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具有副高級職稱;或者具有較強科研能力及教強文字能力的經濟管理類專業的應屆博士生,條件特別優秀者學歷學位可放寬到碩士研究生。
主要待遇:
對于家住外省市和本市遠郊區、在本市市區或近郊區暫無住房的新進骨干人才,單位提供集體宿舍,房租標準按院(校)《教師公寓管理條例(修訂)
聯系方式
來信請寄:上海市徐匯區梅隴路161號人事處王老師、江老師郵編:200237
電話:6477661964775629Email:semczp@sem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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