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學院2012年12月招聘工作人員
一、基本條件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2、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資格或技能;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4、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二、招聘崗位、職數以及具體條件(一)法律學院知識產權專業教師1名。要求:博士,45歲以下,具有理工科背景及雙語教學能力優先。(二)經濟法學院經濟法專業教師1名。要求:博士,教學科研能力強。(三)國際法學院1、國際經濟法專業教師1名。要求:博士,有海外求學經歷。2、國際公法專業教師1名。要求:博士,有海外求學經歷。(四)經濟管理學院國際貿易學專業教師1名。要求:博士,國貿、世界經濟、英語專業背景;口語好,能勝任外貿實務課優先。(五)馬克思主義學院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研究專業教師1名。要求:博士,研究方向為:中國近現代史或中共黨史。(六)文學院新聞/傳播專業教師1名。要求:博士,海外背景經歷優先,有社會工作的實踐經驗優先。(七)外語學院語言學專業教師1名。要求:博士,40歲以下。(八)學生處(學生工作辦公室)專職輔導員2名,碩士,30歲以下,中共黨員;有一定的學生工作相關經驗、組織協調能力和文字口頭表達能力。
三、招聘辦法1、報名請至上海政法學院人事處網頁“文檔下載”下載并填寫“《上海政法學院應聘人員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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