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環境保護廳所屬事業單位2010年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方案
提交報名資料,時間:2010年11月29日9:00時--12月5日16:00時,考生登陸報名網站,閱讀考試政策文件、瀏覽選擇職位、填寫報名資料、取得報名序號、等待審查結果。每名考生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若想改報其他職位,必須取消當前職位的報名。
根據《黑龍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
一、招聘單位簡介
(一)黑龍江省環境監測中心站,地處哈爾濱市道外區,為財政全額撥款的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全省環境監測技術的指導、管理和培訓,統一全省環境監測質量保證措施,對下級站進行監督、檢查、驗收,行使質量管理權,保證監測質量。
(二)黑龍江省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地處哈爾濱市道外區,為財政全額撥款的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承擔生態環境調查研究,生態環境工程可行性研究,生態環境基礎理論及應用研究,農村和城市生態破壞恢復治理研究,為全省環境保護工作提供科研方面的技術支持。
(三)黑龍江省環境工程評估中心,地處哈爾濱市南崗區,屬自收自支的正處級事業單位,該單位主要承擔省環境保護廳審批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審核,協助省環境保護廳對省內環評單位進行考核和省管項目環境管理等工作。
(四)黑龍江省三江環境監測站地處同江市,黑龍江省肇源環境監測站地處肇源縣,黑龍江省依蘭縣環境監測站地處依蘭縣,黑龍江省虎林環境監測站地處虎林市,黑龍江省鏡泊湖環境監測站地處牡丹江市,黑龍江省五大連池環境監測站地處五大連池風景區,除省三江環境監測站為財政全額撥款的正處級事業單位,其它為財政全額撥款的正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按照國家環境監測技術規范,對國家、省控水質大氣監測斷面開展環境質量監測,定期向國家和省報送監測數據。
二、招聘計劃(見附表)
三、招聘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品行端正;
(二)具有崗位工作所需要的專業素質和能力;
(三)身體健康,無傳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見附表);
(五)服從招聘單位對崗位的安排和調整;
(六)參加我省服務基層項目期滿且考試合格的高校畢業生,以及應征入伍服滿義務兵役退伍的高校畢業生均可報考,并享受省政府黑政發〔2009〕30號文件中明確的加分政策。
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及曾受行政處罰勞動教養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二)在近三年各類招考過程中被錄用主管機關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五、招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
報名網址: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事業單位招聘專題(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或點擊此處報名。
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提交報名資料,時間:2010年11月29日9:00時--12月5日16:00時,考生登陸報名網站,閱讀考試政策文件、瀏覽選擇職位、填寫報名資料、取得報名序號、等待審查結果。每名考生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若想改報其他職位,必須取消當前職位的報名。
2、查詢資格審查結果,時間:2010年11月29日9:00時--12月6日16:00時,考生登陸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審查結果。資格審查通過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審核未通過的,可以取消該職位,改報其他職位,也可以提請仲裁;仲裁通過的,視為報名成功;仲裁未通過的,只能取消報名,改報其他職位。
3、打印準考證,時間:2010年12月16日9:00時--12月17日16:00時,審查通過的考生登陸系統打印準考證。
4、注意事項
⑴考生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⑵同一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不低于3:1。如果達不到規定的報名比例,應減少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崗位招聘。對于急需緊缺的專業崗位,經報請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后,方可進入考試程序。
⑶考生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面試前,招聘單位將對考生資料進行現場審核。
⑷對招考計劃中的專業、學歷及資格條件等內容信息需要咨詢時,請致電0451-87113023,聯系人:徐優勝、趙環;對網上報名流程、方法等問題需要咨詢時,請致電0451-82672690,也可查詢網站《通用報名流程
(四)考試
1、考試方式: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對報考者進行考試。先筆試后面試,實行逐輪淘汰制。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照招聘崗位人數1:3的比例進入面試。
2、筆試:采取問答、案例分析或論述等方式,測試報考者適應職位所必備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知識,以及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綜合能力。筆試成績實行百分制,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3、面試:⑴面試前,根據報考者提供的本人照片及網上填寫的相關信息,與報考者及其身份證件(身份證、畢業證、學生證等)原件、所在單位或學校提供的其他相關資歷證明材料(加蓋公章)、報名推薦表(加蓋學校公章)、報名登記表等材料進行現場核對。凡提供的相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將取消面試資格,并依次進行遞補。⑵面試順序由現場抽簽決定。⑶面試采取問答等形式,主要測試報考者語言表達、綜合分析、邏輯思維等方面能力,以及適應職位所必備的基本素質。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4、成績:總成績實行百分制,若同職位報考者考試成績出現并列,將以面試成績高者作為入選條件。
5、考試時間以準考證標明的時間為準。
(三)體檢與考核
1、體檢
根據考試成績,按錄用崗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的人選。體檢參照公務員體檢辦法確定體檢內容,體檢不合格者依次遞補體檢人員。
2、考核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內容為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和考核結果,擇優確定擬聘人員,報送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后,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公示7天。
五、聘用
(一)試用期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省環境保護廳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復審合格的,招聘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試用期聘用合同,試用期一年。招聘單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辦理審批和落編等相關手續,受聘人員應提供原單位同意調動的書面意見和相關手續,否則,不能辦理落編等相關手續。
(二)審批和落編
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退出編制。
(三)相關待遇
受聘人員一經正式聘用,享受國家及省統一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和有關待遇。
六、紀律要求
(一)回避
工作人員涉及與本人有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二)嚴格禁止工作人員有下列違紀行為:
1、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
2、故意泄露考試題目;
3、違反規定,影響招聘公平、公正進行。
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紀律處分。
(三)禁止應聘人員有下列違紀行為: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
2、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假舞弊的;
3、有其他違紀情節的。
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已經聘用的,一經查實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監督電話:省紀委、監察廳駐省環境保護廳紀檢監察室,電話:0451-87113027
本方案由省環境保護廳人事處負責解釋與實施。
查詢資格審查結果,時間:2010年11月29日9:00時--12月6日16:00時,考生登陸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審查結果。資格審查通過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審核未通過的,可以取消該職位,改報其他職位,也可以提請仲裁;仲裁通過的,視為報名成功;仲裁未通過的,只能取消報名,改報其他職位。打印準考證,時間:2010年12月16日9:00時--12月17日16:00時,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