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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市2013年考試錄用選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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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市2013年考試錄用選調生

          吉林市2013年考試錄用選調生

          一、選調數量、對象及范圍

          1、選調數量:2013年吉林市計劃考試錄用選調生97名。

          2、選調對象:2013年畢業的省內16所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學本科生、碩士和博士研究生以及省外普通高等院校吉林籍的全日制大學本科生、碩士和博士研究生。

          3、選調范圍:省內16所普通高等院校有:吉林大學、東北師范大學、長春理工大學、吉林農業大學、東北電力大學、長春工業大學、北華大學、吉林財經大學、吉林建筑大學、吉林化工學院、長春師范大學、吉林醫藥學院、長春大學、吉林農業科技學院、延邊大學、吉林師范大學;省內、外普通高等院校中二級學院、網絡學院、成教學院、預科、專升本、藝術類專業、體育類專業的畢業生不列入選調范圍。

          二、選調條件

          選調生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28周歲以下(1995年6月1日至1985年6月1日期間出生),博士研究生可適當放寬年齡條件;

          6、中共黨員或中共預備黨員,或在校期間擔任學生干部(學生干部指班長、團支部書記、院系學生會副部長以上學生干部),或獲得優秀畢業生榮譽(三者符合其一即可);

          7、學習成績優良,并取得相應學位。具有一定的表達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志于從事基層黨政工作且有發展潛力;

          8、符合招錄職位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選調程序

          選調工作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與全省公務員招錄工作同步進行。具體步驟如下:

          1、個人申請、高校推薦。委托各高校通過校園網等形式宣傳選調生工作,并負責組織推薦。學生個人提出申請,高校對報名學生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組織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填寫《2013年吉林市選調生報名推薦表

          2、資格復審、網上報名。吉林市委組織部對各高校推薦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沒有接到資格審核不合格通知的考生視為復審合格。經復審合格的考生,按照全省考錄公務員考試網上報名時間登陸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www.jlgwy.net)報名、繳費、打印準考證。未經高校推薦和市委組織部復審通過的考生網上報名時不予確認。考生一經資格復審通過后,不能再改變志愿,也不能參加2013年全省各級機關面向社會錄用公務員的考試和其他地區選調生考試。

          3、錄用考試。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由省委組織部(省公務員局)統一組織實施,與2013年全省公務員考試一并進行。考試等級為甲級,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4、擬錄、體檢、考核、錄用。根據考生筆試、面試總成績,按照考生報考志愿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擬錄,并確定體檢對象。體檢由吉林市委組織部指定醫院,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的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對體檢合格人選由招考部門按照《吉林省錄用公務員考核實施細則

          5、使用和管理。錄用的選調生須參加崗前培訓,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縣(市)區納入公務員管理。新錄用的選調生實行一年試用期,并與其所在單位簽訂三年服務期協議。未滿服務期的不能調轉工作,擅自調動工作的,取消其公務員身份。

          吉林市委組織部將在吉林市江城黨建網(www.jc-dj.gov.cn),www.sdsgwy.com 上及時公布選調生工作的有關信息,請考生注意查詢。咨詢(傳真)電話:0432-62010304,聯系人:馬玉玲。地址:吉林市北京路86號,郵編13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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