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gress id="6tu77"><bdo id="6tu77"></bdo></progress>

<tbody id="6tu77"></tbody>

        1. <samp id="6tu77"><ins id="6tu77"><u id="6tu77"></u></ins></samp>
          <tbody id="6tu77"></tbody>

          <samp id="6tu77"><ins id="6tu77"><u id="6tu77"></u></ins></samp>
        2. <progress id="6tu77"><bdo id="6tu77"></bdo></progress>
          <samp id="6tu77"><ins id="6tu77"><ruby id="6tu77"></ruby></ins></samp><tbody id="6tu77"></tbody>
          <samp id="6tu77"></samp>
        3.  
          廣東省2010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回卷須知

          首頁 > 

          自考

           > 廣東

           > 廣東省2010年高等...

          廣東省2010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回卷須知

          一、回卷單位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省教育考試院或指定的地點回卷。

          二、各區(縣)試卷必須統一上交市考辦,由市考辦整理匯總后交省教育考試院。

          三、試卷整理要求。

          (一)必須按課程、省編代號順序整理,同一門課程整數捆綁,尾數單獨捆綁。為防止試卷松散,捆綁試卷時,上下用繩子要捆成“十”字。

          (二)答卷紙、試卷、答題卡分開整理。

          (三)空白的試卷袋、答卷紙袋、答題卡袋須如數上交。

          (四)用于裝試卷的保密箱(或袋),需在箱(或袋)面上做標簽,注明內裝的課程代號及本箱(或袋)的編號。

          四、回卷單位到達場地后,須聽從現場工作人員的調度安排,試卷由省教育考試院派工作人員協助搬運。

          五、清點試卷時,回卷單位工作人員應在點卷現場,以便清點試卷時有問題可及時解決。

          六、回卷時須一并上交點名卡及考生違規登記表(包括違規考生名冊)。

          七、回卷工作人員需注意防火,試卷存放及清點場地嚴禁吸煙。

          八、試卷清點完畢,核對數量無誤后回卷單位方可離開。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

          查看全部

          推薦文章

          猜你喜歡

          附近的人在看

          推薦閱讀

          拓展閱讀

          相關資訊

          最新資訊

          網友關注

          ?
          国产精品一区二区久久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