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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蒙古自治區水利廳遴選公務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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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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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蒙古自治區水利廳遴選公務員公告

          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您關注:內蒙古自治區水利廳遴選公務員工作公告

          報名和資格初審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工作由自治區水利廳遴選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

          (二)報名時間為2010年12月25日至31日18時前。

          (三)報考者登錄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www.impta.com)進行網上報名。報考者需對網上提供個人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四)每名報考者限報一個職位,每個職位開考比例不低于1:4。

          (五)自治區水利廳遴選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報名條件和資格,研究確定資格初審合格人員名單,報考者可于2010年12月26日至2010年12月31日18時前,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上查詢資格初審通過情況并在網上完成交費。2011年1月5日至1月7日在網上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

          六、資格復審

          根據《關于注重從基層和生產一線選拔黨政領導機關干部的意見

          一、遴選工作的基本原則

          (一)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

          (三)民主集中制的原則。

          (四)依法辦事的原則。

          二、遴選職位和數量

          自治區水利廳此次遴選職位均為科員共計5名。其中水利專業4名;法學專業1名。

          三、遴選對象資格

          遴選人員除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一)已經在內蒙古自治區進行公務員登記;

          (二)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所學專業以水利專業為主,具體要求以遴選職位資格條件中的專業要求為準;

          (四)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2008年1月1日以前參加工作);

          (五)身體健康。

          四、遴選條件

          (一)熱愛水利工作,堅持原則,公道正派,奉公守法,嚴以律己,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二)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理論政策水平,有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和協調能力,能夠熟練使用計算機。

          五、報名和資格初審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工作由自治區水利廳遴選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

          (二)報名時間為2010年12月25日至31日18時前。

          (三)報考者登錄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www.impta.com)進行網上報名。報考者需對網上提供個人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四)每名報考者限報一個職位,每個職位開考比例不低于1:4。

          (五)自治區水利廳遴選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報名條件和資格,研究確定資格初審合格人員名單,報考者可于2010年12月26日至2010年12月31日18時前,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上查詢資格初審通過情況并在網上完成交費。2011年1月5日至1月7日在網上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

          六、資格復審

          自治區水利廳人事處和自治區公務員局職位管理處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筆試結束后,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筆試成績、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和內蒙古水利廳網上公布。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到內蒙古自治區水利廳人事處參加資格復審。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按筆試成績依次進行遞補。

          七、遴選方式

          遴選工作在自治區公務員局及紀檢監察部門的指導、監督下進行。將采取筆試、面試及考察等方式擇優選取。

          (一)筆試:2011年1月8日(周六)筆試。筆試為閉卷形式,不劃定復習范圍,不指定參考書目,重點測試參加筆試人員理論政策水平、基本知識素養、公文寫作等方面的綜合能力。參加筆試人員須持筆試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參加筆試。筆試開考比例不得低于1:4,如參加筆試人員不足20名,則按1:4的比例逐次減少遴選計劃。筆試結束后,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二)面試:2011年1月14日(周四)面試。面試采取當場評分、當場公布成績的方式進行。面試結束后,以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加權計算考生的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擬遴選職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并于2011年1月17日至24日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和內蒙古自治區水利廳網公示。

          八、體檢和考察

          (一)2011年2月中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自治區水利廳統一組織,在自治區公務員局指定的自治區級醫院進行體檢,因體檢不合格出現遴選職位人選缺額的依次等額遞補。體檢結束后,確定遴選人選,并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和自治區水利廳網上進行公示。

          (二)2011年2月下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自治區水利廳按照有關規定,采取多種形式,對已確定的遴選人員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情況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其文稿寫作能力、調查研究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對不具備錄用條件的考生取消其資格,并從落選總成績最高的考生中依次補充。

          九、其他事項

          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由內蒙古自治區水利廳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綜合全面情況,提出擬選調人選,內蒙古自治區水利廳黨組會議研究審定。確定的擬選調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間原單位不得解除其工作關系和免去職務)。試用合格者報自治區公務員局辦理工作調動手續,不合格者繼續回原單位工作。

          十、紀律監督

          為加強對遴選工作的監督,自治區水利廳遴選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設立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監督舉報。一經發現有違規行為,進行嚴肅處理。

          聯系電話:0471—5259439

          監督舉報電話:0471—5259684

          附件:自治區水利廳遴選公務員崗位條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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