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內蒙古阿拉善盟直屬部分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 (一)招聘人數2012年度阿拉善盟直屬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80名工作人員(詳見附表:《2012年阿拉善盟直屬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人才儲備工作 (一)儲備原則1、堅持為用而儲、儲用結合、動態管理的用人原則,堅持公開選拔、擇優錄用的考錄原則,堅持面向重點產業、急需緊缺人才優先的原則。2、人才儲備與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一并進行,考生可同時報考招聘和儲備兩個志愿。只報考事業單位招聘的考生或只報考機關事業單位人才儲備的考生僅按考生報考志愿錄用;既報考事業單位招聘又報考機關事業單位人才儲備兩個志愿的考生若事業單位招聘落錄,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人才儲備錄用,具體錄用方式先由事業單位招聘錄用后,再從剩余考生按報考儲備單位崗位名額與筆試成績由高到低分順序確定人才儲備錄用人員,并按報考單位和專業分配儲備。(二)儲備對象及范圍1、儲備對象:阿拉善盟生源的高校畢業生或具有阿拉善盟戶籍(截止2012年11月25日)的高校畢業生。2、儲備范圍:截止2012年11月25日前已取得畢業證書未就業且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2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的高等院校應往屆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國家承認學歷)。3、已在各旗區人才儲備和“六項計劃”服務期內的高校畢業生,不在本次人才儲備范圍。4、各旗區經組織、人社部門統一考錄并由財政支付工資的編外聘用人員不在儲備范圍。(三)儲備條件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3、具有國家承認的專科及以上學歷。4、具有儲備崗位要求的專業或相近專業。5、下列人員不得報考:(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在校期間受到留校察看處分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3)法律法規規定其它不宜錄用的人員。(四)儲備名額 2012年招錄儲備人才50名(儲備單位、專業詳見《盟直機關、事業單位人才儲備崗位名額表
2012年內蒙古阿拉善盟直機關、事業單位人才儲備崗位名額表
2012年內蒙古阿拉善盟直屬部分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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