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您關注:山西省長治縣2010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1、報名時間:2010年7月19日-7月21日(三天時間,報名截止時間為7月21日下午6:30前)2、報名地點:長治縣政府政務大廳(縣賓館對面)
3、報名方式:以學段學科現場報名
4報名費:100元
為推進我縣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優化教師隊伍結構,加快教育強縣步伐,根據《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
一、招聘名額及學科
本次共招聘高中、初中、小學、幼兒園和特殊教育學校教師80名。
高中教師14名:語文1人、數學1人、英語1人、政治1人、歷史1人、地理1人、物理1人、化學1人、生物1人、音樂1人、體育1人、美術1人、計算機2人;
初中教師12名:語文1人、數學1人、英語1人、政治1人、歷史1人、地理1人、物理1人、化學1人、生物1人、音樂1人、美術1人、體育1人;
小學教師45名:語文9人、數學9人、英語16人、音樂3人、美術3人、體育3人、舞蹈1人、計算機1人;
幼兒教師7名;
特殊教育學校教師2名:語文1人、數學1人。
詳見《長治縣2010年公開招聘教師名額分配表
二、報名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熱愛教育事業,能夠為人師表,無違法違紀記錄。
2、應聘高中教師,應具有全國普通高等院校計劃內統招本科以上學歷并具有高中及其以上教師資格證書;應聘初中教師,應具有全國普通高等院校計劃內統招專科以上學歷并具有初中及其以上教師資格證書;應聘小學教師,應具有全國普通高等院校計劃內統招專科以上學歷并具有小學及其以上教師資格證書;應聘幼兒教師,應具有全國普通師范院校計劃內統招中專以上學歷并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書;報考特殊教育崗位者必須是特殊教育專業畢業并具有小學及其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5年7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本科、專科、中專升學前為長治縣籍戶口。
4、身體健康,五官端正,會講普通話。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含專業素質測試)、講課答辯、體檢、考核、辦理聘用手續依次進行。
(一)發布公告
2010年7月12日-18日(七天時間),在新聞媒體發布招聘公告,廣泛宣傳。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0年7月19日-7月21日(三天時間,報名截止時間為7月21日下午6:30前)
2、報名地點:長治縣政府政務大廳(縣賓館對面)
3、報名方式:以學段學科現場報名
4報名費:100元
5、提供資料:畢業證、身份證、戶口本(或原本縣籍戶籍證明)、教師資格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紅底彩照7張。
6、報名者必須如實填寫《長治縣2010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
7、2010年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在報名時暫未領到畢業證和教師資格證者,需提交本人身份證、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證明、教師資格證明。上述證件、材料需同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8、筆試開考比例不低于1:5。若有報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經批準可適當調整。報名結束后,公示各學段學科報名人數,凡報考不達開考比例的崗位者,報名結束后第二天調整報考學段學科。
9、領取準考證。2010年7月25日—7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30),在長治縣政府政務大廳發放和領取準考證。
(三)考試
文化課教師考試分筆試、講課答辯兩個環節;
音樂、美術、體育、舞蹈、計算機教師考試分筆試、專業素質測試和講課答辯三個環節。
1、筆試(滿分100分)
筆試采用閉卷方式,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公共基礎知識和學科專業知識。
文化課教師公共基礎知識主要包括:時事政治、教育學和心理學等滿分30分,學科專業知識滿分70分。
試題分高中、初中、小學和幼兒園四個類別。為吸引高級知識分子在我縣任教,在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的基礎上,碩士研究生學歷者加3分,博士研究生學歷者加5分。報考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崗位者,參加小學學段相應學科的考試。
音樂、美術、體育、舞蹈、計算機教師公共基礎知識為時事政治、教育學和心理學等,滿分30分,學科理論知識滿分30分。確定專業素質測試人員名單的方法:按考試成績高低順序,以擬招聘崗位人數1:3比例確定。專業素質測試內容為本專業的實踐操作技能與知識,專業素質測試滿分40分。公共基礎知識成績+學科理論知識成績+專業素質測試成績為音樂、美術、體育、舞蹈、計算機教師的筆試成績。
具體考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公示筆試成績
按學段和學科類別從高分到低分在原報名處(長治縣政府政務大廳)公示筆試成績,公示時間3天。
3、講課和答辯(滿分100分,其中講課70分,答辯30分)
確定講課答辯人員名單的方法: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以學段學科招聘崗位人數1:2比例確定。
講課采用說講課的形式。答辯主要考察應聘者與職位相適應的情況,包括分析判斷能力、口頭表達能力和綜合素質等。
具體講課和答辯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公示綜合成績
按學段和學科類別從高分到低分,通過新聞媒體公示綜合成績,公示時間3天。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講課答辯成績×40%
(四)體檢和考核
根據綜合成績得分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名單,體檢標準參照人事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
(五)確定聘用人選
根據體檢和考核結果,由招聘工作領導組審核并研究確定錄用人員,錄用結果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示3天。
(六)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結束后,由縣教育局根據選聘學校、學科和崗位,確定工作崗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編辦、財政等部門根據相關政策和程序辦理聘用手續。本次招聘人員試用期為一年,一年后經考核合格者與用人單位簽訂正式聘用合同,列入全額事業編制,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簽訂正式聘用合同后,三年內不得調動。
四、招聘紀律及要求
1、應聘人員應遵守國家、省、市、縣招聘工作的相關規定,不得擾亂招聘工作秩序,阻礙招聘工作進行。對提供虛假信息、證件者取消其考試資格,對違紀、違章者取消其錄用資格。招聘工作組織管理人員有違規違紀行為者,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2、為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監督舉報電話:8089245(縣紀檢委)
2010年選聘教師名額分配表(高中、初中、小學、幼兒、特校).xls
長治縣公開招聘教師領導組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