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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陰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招聘崗位匯總表已公布請您仔細查找適合您的崗位公示和聘用
對考試、考核、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平陰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ww.pingyin.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填寫《事業單位招聘人員情況匯總表》和《事業單位招聘人員登記表》,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規定報批或備案。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發給《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憑本通知書辦理派遣、調動、聘用等手續。受聘應屆畢業生截止2010年7月底未合格畢業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受聘人員逾期一個月未辦理就業手續或未到單位報到工作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實行人事代理制,人事檔案由招聘單位委托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進行代理。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受聘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受聘人員為擇業期內大中專畢業生(含應屆)的,試用期可以延長至12個月。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