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公務員考試筆試:
筆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各級機關(含從選調生中考選工作人員)的筆試同步進行。所有報考者均須參加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考試,其成績方可有效。
筆試時間: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下午14:00-16:30 申論
筆試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結束后,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面試人員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中,根據錄用計劃和報考職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
面試比例人數:
面試人數按以下比例確定:相同職位錄用計劃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錄用計劃為10-13人的,進入面試人員統一確定為28人)。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部門和職位,取消錄用計劃;達不到計劃錄用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公安基礎知識成績計算方法:
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筆試需要加試公安專業科目《公安基礎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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