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公務員考試網計算機常識-結構化程序設計的原則
結構化程序設計方法的主要原則可以概括為自頂向下,逐步求精,模塊化,限制使用goto語句。
1、 自頂向下:程序設計時,應先考慮總體,后考慮細節;先考慮全局目標,后考慮局部目標。不要一開始就過多追求眾多的細節,先從最上層總目標開始設計,逐步使問題具體化。
2、 逐步求精:對復雜問題,應設計一些子目標作過渡,逐步細化。
3、 模塊化:一個復雜問題,肯定是由若干稍簡單的問題構成。模塊化是把程序要解決的總目標分解為分目標,再進一步分解為具體的小目標,把每個小目標稱為一個模塊。
4、 限制使用goto語句
使用goto語句經實驗證實:(1)濫用GOTO語句確實有害,應晝避免;
(2)完全避免使用GOTO語句也并非是個明智的方法,有些地方使用GOTO語句,會使程序流程更清楚、效率更高;
(3)爭論的焦點不應該放在是否取消GOTO語句,而應該放在用什么樣的程序結構上。
其中最關鍵的是,肯定以提高程序清晰性為目標的結構化方法。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