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公務員考試網政治知識熱點題庫-行政訴訟基本知識行政訴訟特有基本原則:(1)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則;(2)行政訴訟期間具體行政行為不停止執行原則;(3)被告負舉證責任原則;(4)不適用調解原則;(5)對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進行審查的原則;(6)司法變更權有限原則。行政訴訟管理的分類主要有:(1)級別管轄:基層、中級、高級、最高人民法院(2)地域管轄:一般地域管轄、特殊地域管轄、共同地域管轄(3)裁定管轄:移送管轄、指定管轄、轉移管轄行政訴訟參加人有:原告、被告、共同訴訟人、第三人、訴訟代理人。第一審程序中無論哪一級人民法院,都應當依法組成合議庭,一律實行公開審理,不能書面審理,除法律規定不公開審理的案件外,應一律公開審理,并于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做出一審判決,如延長判決,需上級法院批準;二審判決時間在二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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