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學考試是我國高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國家考試相結合的高等教育形式。省招考委、省教育廳川招考委[2007]41號文件批準四川大學等41所高等學校(含高職專科院校)2007年繼續舉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應用型專業,開展自學考試助學工作;批準成都電子機械高等專科學校等17所高職專科院校開展高職專科與自考本科銜接試點工作;批準四川創業學院等9所原學歷文憑考試試點的民辦高校開展自學考試部分應用型專科專業教學工作。現將舉辦自學考試應用型專業的高等學校及其2007年秋季面向社會招生的專業公告如下。 各高等學校要嚴格執行省招考委(原省考委)公布的專業考試計劃,使用統一的考試大綱和指定教材。取得全部課程(含實踐性環節考核)合格成績,思想品德符合要求者,省招考委頒發由主考學校副署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相應專業的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其學歷,享受高等學校相同層次畢業生的同等待遇。本科畢業生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的規定由主考學校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所有自學考試應用型專業的學生均登記注冊、免試入學。各門統考課程,學生均參加全國或全省統一命題考試,當次考試不合格的,可參加下次相同課程的考試。
注:括號內的“專”指專科專業,“獨本”指獨立本科段專業即“ 專升本”專業。
信息來源:中國自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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