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將于10月18至19日(星期六、日)舉行。本次考試,我市將有40051名考生參加89290科次考試,考生人數、考試科次在全省居前列。為方便考生就近參加考試,市招考辦在全市7個區(新區)設立了30個考點,考場數達3058個。目前各項考務工作已準備就緒。
考點使用金屬探測儀進行檢測,嚴查考生違紀作弊
為更加有效地防范利用無線電設備作弊,在考生進入考場時均需使用金屬探測儀進行檢查。按省教育考試院規定,每個考場配備一把金屬探測儀,考生要按照規定的入場時間到達考點,并主動配合做好金屬探測儀檢查工作。在檢查過程中,如出現報警聲,考生須向監考員解釋并出示相關物品(包括金屬物品),物品出示后,監考員對原檢查部位再次檢查,確認該部位無禁帶物品后,考生方可進場入座。如考生拒不配合檢查,拒不出示可疑物品,監考員有權阻止其進入考場,必要時請公安人員協助進行檢查。
市招考辦提醒考生,盡量不要攜帶不必要的含金屬成分的隨身物品進入考點,嚴禁攜帶各種無線通訊工具、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不透明的水杯、文具盒(袋)等物品進入考場。考生要特別注意,手機在關機狀態下帶入考場,一旦被發現,將按照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處理。
作弊處理出新規,延遲畢業時間更長
2014年,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印發了《關于<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部分自學考試事項貫徹意見的通知》(粵考委〔2014〕1號),對違紀作弊處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考生使用相關設備接收信息實施作弊的,其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從符合畢業條件的時間起,延遲畢業時間1年,延遲期間考試成績無效。二是考生偽造、變造身份證、準考證及其他證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參加考試的,當事人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從符合畢業條件的時間起,延遲畢業時間2年,延遲期間考試成績無效。三是考生組織團伙作弊或者向考點外發送、傳遞試題信息的,其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從符合畢業條件的時間起,延遲畢業時間3年,延遲期間考試成績無效。以上未涉及的其他自學考試違規處理內容,應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的相關條款操作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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