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都市報消息:2005下半年福建省自學考試將于本周末(10月29日~30日)舉行,記者從省自考辦了解到,考生要憑準考證、考試通知單和身份證等證件進入指定的考場。“三證”缺一不可。
根據規定,開考15分鐘后考生不得進入考場,開考30分鐘后方準交卷出場,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考場內不得相互借用文具。允許使用計算器的課程,計算器也不得有程序儲存功能。禁止攜帶草稿紙和各種無線通信工具、電子記事本等與考試無關的物品進入考場。考生離開考場時必須交卷,也不得攜帶草稿紙離開考場。否則以違規論處,視情節輕重給予取消考試成績或延遲畢業時間等處理。
此外,考生答卷上禁止使用涂改液,禁止用不同顏色字跡的筆答卷,禁止在答卷上做任何標記。不按上述規定要求作答的,其答卷無效。
據悉,本次考試成績將于11月25日左右公布,屆時考生可持準考證到各報名點領取成績通知單;然后憑準考證和成績通知單到各地市自考辦或報名點領取單科成績合格證書。經過本次考試考完所報專業規定的所有課程(含實驗、操作或畢業論文)成績合格者于11月下旬持準考證及單科合格證書到各地市自考辦申請辦理有關畢業生手續。專科不是本省自考畢業的本科畢業生應提前做好專科畢業證書公證。
另據了解,我省自考目前開考本專科專業126個,每年為國家輸送各類畢業生近2萬人。自開辦以來,報考人數累計150余萬人,各類畢業生達15344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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